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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而论道,畅谈论坛时事】:对“马电花园外卖指标引发争议”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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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本期首屈一指的蓬安论坛热门话题之一的“马电花园外卖指标争议”事件,

不仅是一场法律问题的交锋,更是一场诚信道德问题的大考验。

蓬安论坛的网友们,这也是考验大家的网民素养的时候哈!

为防止论坛再次出现混乱,甚至是出现“吵架骂人,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影响到蓬安论坛的声誉,甚至是蓬安的形象,

作为蓬安论坛资深网友在此率先郑重呼吁

1,发帖跟帖用语要文明,不得侮辱、诽谤、恶意中伤他人。
2,理性发言,讨论问题要以理服人,严禁违法违规言论。
3,实事求是,严禁为扩大影响和关注度,恶意编造事实,杜撰故事,误导网友,煽动不良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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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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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来说几句我的观点,不当之处,还请多多包涵。。。切勿攻击和骂我哈!
个人认为:
诚信乃立根之本!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能出尔反尔。
虽说作为局外人,但起码诚信大家都还得有,不是吗?
不论是最开始的集资也好,还是后面的外卖指标也好,当事各方都是你情我愿的,没有谁强迫,也没有人古到起,所以,请那些有后悔的筒子遵守诺言,讲究诚信。
要是说这个约定不合法、那桩买卖不合法的话,我想要是真不合法,又有哪个当初会那么莽,敢拿钱去做一桩不合法的生意呢?
要争争吵吵,只会伤了和气。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还清楚一个情况:在当初外卖指标的当事双方很多都是亲戚朋友,都是老交情的熟人熟事,要是真出现不讲诚信的事,大家脸面上都过不去不说,还极有可能伤害亲情,友情或者爱情呀!有人会说爱情可以重新找一个,友情也可以割袍断义,那亲情呢?总有些东西是没办法用钱,用房子,甚至是用一切力量来隔断,来衡量的!
不知道我说的这些是不是这个理儿??
大家还是三思而行!!!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讨论的最多的,可能就是关于那个外卖指标的协议了。
既然它是一份协议,即是一份合同,那么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去讨论:
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合法的合同是具有强制性的,双方必须守约,必须承担责任和后果。
二是合同的时效性。根据签订的有效合同的具体规定,确定合同要管好久作数?超时没有!
三是合同的完备性。是否出现约定之外的新情况?合同有无漏洞?
四是合同的特殊性。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解决方法。

欢迎大家踊跃发言,积极讨论,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0-9-28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还清楚一个情况:在当初外卖指标的当事双方很多都是亲戚朋友,都是老交情的熟人熟事,要是真出现不讲 ...
相如新传 发表于 2010-9-27 23:31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嘛,楼主说的对,为了这个伤害了尤为重要的感情就得不偿失了。

大家还是讲道理嘛,诚信待人,必有后福。:lol

支持楼主的鼓与呼!!!
发表于 2010-9-2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顶到底!

发表于 2010-9-2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我也买的是亲戚的,虽然他还没正面提出来,但我已晓得他向马电公司提交了反悔申明的。我已想好了,如果他正面提出来,我是不会让步的,不然就法庭上见。也让他们这些不懂法又不讲理的人得个教训,四年都等过来了,我也不在乎多等半年。一切就等收假后再说了。

发表于 2010-9-28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如果一个人除了钱外,什么都没有了,那么这个人就干脆死了算了

发表于 2010-9-2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1000多号  我到希望有人找我反悔  把损失 违约  利息算给我  我走人  哪个房子设计自己坐窝火 卖又卖求不脱   烦求得很 是个烫元哦

发表于 2010-9-2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卖了指标后悔的人的名单应该公示,进入蓬安诚信黑名单,马电不是还有地吗?下次团购将之排队在外,这样马电管理层的工作就小了,另外,政府不是在普法吗?应该就此进行一次普法教育,开一次普法讲座,对买卖双方的人进行法制讲座,平息他们的不满才是解决之道,进行利益调整必须以法治为基础。

发表于 2010-9-28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楼主的说话,叫马电公司跟职工进行一次普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9-2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诸位的支持!
理性,才能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0-9-2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搜个案例给大家看看:
以案说法:“购房指标”转让后岂能反悔
发布:10-03-29 21:42:22  查看:272   责任编辑:ggnews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被告蒙某将自已的购房指标转让给原告罗某,后因房价上涨又反悔。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

      南郡名邸的房屋是港南区政府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干部职工住房。被告蒙某作为港南区的干部有权购买,原告罗某在他人介绍下与被告蒙某达成转让房屋的口头协议,约定由被告将其有权购买的房屋按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由原告先支付被告5000元的转让费,以后再按实际平方数多还少补。2006年12月7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转让费5000元,另外还按要求以被告名义到工商银行交纳了25000元购房定金。之后,原告还在被告陪同下,由被告按原告意思抽签选定房号及车库号。

    2008年1月26日,原告罗某到大宇公司交纳了自已选定的南郡名邸房号的首付款14152.82元及车库款14346.30元,大宇公司开具了收款收据给原告收执。因被告以原告没有购房资格、双方协议妨碍政府建房目的以及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禁止性规定,双方购房权转让无效为由,拒绝协助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对“购房指标”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为购买房屋的资格,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另一种解释为房屋的购买权。若是转让经济适用房,因经济适用房是为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以微利价格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我国,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有严格的限制,购买人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并在购买房屋后一定的年限内不得出售,如果将房屋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就违反了我国关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碍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所以该类购房指标的转让无效。而本案的“购房指标”转让与经济适用房有所不同,职工转让“购房指标”所获得的利益也是职工福利的一种体现,应有权转让,为此,本案转让的“购房指标”应视为是购买权的转让,只要权利不存在专属性,不能转让的情形,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就应当予以认可。

      港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将自已享有购买房屋的权利转让给原告,实际上是对其自已应得权利的处分,该转让行为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该转让行为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故协议应当认定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为此,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口头购房权转让协议有效。


发表于 2010-9-2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卖了指标后悔的人的名单应该公示,进入蓬安诚信(包括人民银行诚系统)黑名单,马电不是还有地吗?下次团购将之排队在外,这样马电管理层的工作压力就小了,另外,政府不是在普法吗?应该就此进行一次普法教育,开一次普法讲座,对买卖双方的人进行法制讲座,平息他们的不满才是解决之道,进行利益调整必须以法治为基础。

发表于 2010-9-2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现在最关键的是房价啊~~ ~ 大家别中了马电房产的烟雾弹啊  ~~         ~~~~~~~~~指标不是靠争的 得有法律依据,如果买方能站在买房的角度想一下其实也好办,毕竟现在房价还是涨了这么多,当初投资也不是很多(大部分人),能补偿就补偿点,额度自己商量着办,~~~~

发表于 2010-9-29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那种话你也说得出来,脸皮太厚了。承担风险的时候卖指标的到哪去了?现在说房价涨了你就想要钱,我看就是给你钱你也发不起来。长个猪头壳不想事只知道耍赖。

发表于 2010-9-29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上午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研究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表于 2010-9-30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1000多号  我到希望有人找我反悔  把损失 违约  利息算给我  我走人  哪个房子设计自己坐窝火 卖又卖求不 ...
住在下河街 发表于 2010-9-28 14:3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想对方违约,拿钱走人,我真不想要那个房子。

发表于 2010-9-3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卖了购房指标现在又想要回的人真是聪明:
    房价跌了,他卖了指标赚了。房价涨了他要回指标还是赚了。
他们是零风险获利。风险全是别人的。他们才是做生意的人才,
生意场上将打遍天下无敌手。全世界的财富都将是他们的。
    他们该成为世界首富了吧。他要是中国商务部部长的话,地球
都是中国的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9-3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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