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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通江平溪镇陈家沟煤矿发生煤车坠崖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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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2:00 | |阅读模式
巴中通江平溪镇陈家沟煤矿发生煤车坠崖惨案

2010年9月16日,巴中市通江县平溪镇陈家沟煤矿内发生一煤车坠崖惨案,驾驶员程德洪当即死亡。死者亲属赶到事发现场后,以该矿区内道路极差并无安全防护设施,要求该煤矿负赔偿责任,该煤矿拒绝赔偿,在死者亲属强烈抗议下,该煤矿只给了点运尸费,尸体现停放在巴中殡仪馆。黑心的煤矿老板一直躲起不露面,也无任何部门介入调查,死者亲属投诉无门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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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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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22:15 |
回复 1# 闲厅度步


    顶起,坚决顶起,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10-9-19 22:28 |
!!!!!!!!!!!!!!!!!!111``````````````

发表于 2010-9-19 23:40 |
上访   直接越级

发表于 2010-9-20 08:47 |
煤老板天天与煤为伍   心自然变黑咯

 楼主| 发表于 2010-9-20 08:57 |
感谢各位好心朋友们关心关注!

发表于 2010-9-20 09:07 |
片片呢?

发表于 2010-9-20 10:26 |
是不是黑煤窑,人命关天,坚决查处

发表于 2010-9-20 11:04 |
{:2_25:}

发表于 2010-9-20 11:18 |
顶起

发表于 2010-9-20 11:19 |
煤老板天天与煤为伍   心自然变黑咯
叶子小军 发表于 2010-9-20 08:47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P

发表于 2010-9-20 15:33 |
上文纯属歪曲事实真像、混淆视听,为拨乱反正特将9.16交通事故真像公诸于世。
        2010年9月16日程德洪驾车在通江平溪陈家沟购买陈煤,2点50分左右从陈家沟出发行至一公里左右翻车当即死亡,煤矿职工唐大明3点20左右骑摩托车经过该路段,发现此交通事故,当即报告平溪镇安办主任王明伟,并叫来当地村民一起保护事故现场,等待政府及交通职能部门来人处理善后。
        下午4点多,平溪镇政府、安办、县交警队一行六人到达事故现场并等待受害人家属亲友作善后处理。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村道路上,但该村道路已使用十五、六年,事故发生路段,路宽、路平、无垮塌,其路权不属于煤矿,交警队及政府领导为息事伶人,动员煤矿赞助事故方相关费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因此招来事故责任,岂不是天大笑话?

发表于 2010-9-20 15:36 |
有人借助麻辣社区,南江论坛发表巴《中通江平溪镇陈家沟煤矿发生煤车坠崖惨案》纯属歪曲事实真像、混淆视听,为拨乱反正特将9.16交通事故真像公诸于世。
        2010年9月16日程德洪驾车在通江平溪陈家沟购买陈煤,2点50分左右从陈家沟出发行至一公里左右翻车当即死亡,煤矿职工唐大明3点20左右骑摩托车经过该路段,发现此交通事故,当即报告平溪镇安办主任王明伟,并叫来当地村民一起保护事故现场,等待政府及交通职能部门来人处理善后。
        下午4点多,平溪镇政府、安办、县交警队一行六人到达事故现场并等待受害人家属亲友作善后处理。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村道路上,但该村道路已使用十五、六年,事故发生路段,路宽、路平、无垮塌,其路权不属于煤矿,交警队及政府领导为息事伶人,动员煤矿赞助事故方相关费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因此招来事故责任,岂不是天大笑话?

发表于 2010-9-20 15:37 |
有人借助麻辣社区,南江论坛发表巴《中通江平溪镇陈家沟煤矿发生煤车坠崖惨案》纯属歪曲事实真像、混淆视听,为拨乱反正特将9.16交通事故真像公诸于世。
        2010年9月16日程德洪驾车在通江平溪陈家沟购买陈煤,2点50分左右从陈家沟出发行至一公里左右翻车当即死亡,煤矿职工唐大明3点20左右骑摩托车经过该路段,发现此交通事故,当即报告平溪镇安办主任王明伟,并叫来当地村民一起保护事故现场,等待政府及交通职能部门来人处理善后。
        下午4点多,平溪镇政府、安办、县交警队一行六人到达事故现场并等待受害人家属亲友作善后处理。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村道路上,但该村道路已使用十五、六年,事故发生路段,路宽、路平、无垮塌,其路权不属于煤矿,交警队及政府领导为息事伶人,动员煤矿赞助事故方相关费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因此招来事故责任,岂不是天大笑话?

发表于 2010-9-20 15:51 |
bzliupeng 发表于 2010-9-20 11:1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本论坛成员“闲厅度步借助麻辣社区·南江论坛发表《巴中通江平溪镇陈家沟煤矿发生煤车坠崖惨案》纯属歪曲事实真像、混淆视听,为拨乱反正特将9.16交通事故真像公诸于世。


2010916程德洪驾车在通江平溪陈家沟购买陈煤,250分左右从陈家沟出发行至一公里左右翻车当即死亡,煤矿职工唐大明320左右骑摩托车经过该路段,发现此交通事故,当即报告平溪镇安办主任王明伟,并叫来当地村民一起保护事故现场,等待政府及交通职能部门来人处理善后。


下午4点多,平溪镇政府、安办、县交警队一行六人到达事故现场并等待受害人家属亲友作善后处理。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村道路上,但该村道路已使用十五、六年,事故发生路段,路宽、路平、无垮塌,其路权不属于煤矿,交警队及政府领导为息事伶人,动员煤矿赞助事故方相关费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因此招来事故责任,岂不是天大笑话?

  望各位按事实说话,不知道事情真实情况,请不要胡乱说话,混淆视听。



[发帖际遇]: kanbhik今天成功挑战了自己,奖励小米椒13个.

发表于 2010-9-20 16:18 |
就是这起事故,我的朋友啊,安歇吧 ,
再次提醒大家,
黑车害人啊,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啊。

发表于 2010-9-20 21:59 |
“黑心的煤矿老板一直躲起不露面,也无任何部门介入调查,死者亲属投诉无门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
从知情人处了解:最先到场、上报相关部门,并和当地村民一起保护现场的都是煤矿业主,职能部门到场后,煤矿也一直配合处理善后事宜;在厂方并无不当的前提下还出于人道主义,对死者家属进行了安抚。请楼主发贴客观公正。

发表于 2010-9-21 10:53 |
通江县安监局

关于诺水河镇青龙嘴煤矿陈家沟井发生煤车坠崖事故情况的说明

9月17日下午3:20,一运煤车(车主兼驾驶员陈德洪,男,40岁左右,巴州区人,该车无牌无照)在青龙嘴煤矿陈家沟井运煤16吨左右(当时未交煤钱),在离陈家沟井约500米处(有一长下坡转弯),因速度过快,压垮路边堡坎后坠入崖下山林里(约10米左右高),车上1人(陈德洪)当场死亡。

在事故发生约20分钟后,该矿业主唐大明路过此地发现后,立即报告了诺水河镇政府,镇政府立即报告县交警大队,张镇长带领安办王明伟、罗应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交警大队随后赶到现场,并定性为交通事故。

当天下午,死者家属赶到将死者尸体运回,经县交警大队调解,该矿当时给死者家属拿了2000元钱。目前,县交警大队正在对事故具体情况调查处理。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股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发表于 2010-9-21 11:29 |
15#:
    你说“2010年9月16日”,通江县安监局说“9月17日”;你说“从陈家沟出发行至一公里左右翻车”,通江县安监局说“在离陈家沟井约500米处”;你说“事故发生路段,路宽、路平、无垮塌”,通江县安监局说“压垮路边堡坎”;为何如此矛盾?你们哪个说的是真实的?公众究竟应听信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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