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凌晨零时许,资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重龙一所报案:在重龙镇故事村歌城发生一起命案。
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向县公安局领导汇报。县公安局立即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案侦工作。当晚,在重龙一所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组建了二十余名精干民警组成的专案组。
通过初步调查,民警得知:7月15日23时左右,在资中县重龙镇故事村歌城一包房内,犯罪嫌疑人王晓华将杨懿(男,23岁,资中县重龙镇人)杀伤致死。
专案组民警通过初步走访,汇总、梳理、研判案情,迅速理清思路、制定措施,兵分三路开展案侦工作。一组围绕歌厅唱歌的人员开展调查取证;一组到死者所在中医院开展勘验工作;一组开展对犯嫌人王晓华的抓捕工作。
经初步询问得知王晓华己经逃往内江。民警冒着倾盆大雨立即驱车赶住内江,在东兴区司法局外面将王晓华当场抓获。
当晚,王晓华被押回资中县公安局突审。在铁的证据面前,王晓华对杀害杨懿事实供认不讳。王晓华于几年前在网上聊天时认识熊某(女、22岁,资中县水南镇人),并与熊某恋爱两年多。后来因熊某以和李某(男,22岁,资中县水南镇人)在谈恋爱为由,提出与王晓华分手,致使王晓华对李某怀恨在心。2010年7月15日,王晓华从内江到资中给熊某庆祝生日。因王晓华知道其“情敌”李某也会参加熊某的生日聚会,为了教训李某,王晓华从内江出发时,特意带了一把单刃折叠刀。当晚8时许,王晓华、熊某一行人吃完饭后,准备去重龙镇故事村歌城继续喝酒、唱歌。在水南镇佳易超市外碰见熊某的小学同学杨懿,熊某便邀请杨懿一起去唱歌。晚上22时许,为了活跃气氛,熊某、李某等人在包房里相互往脸上抹生日蛋糕,让本来就对李某有敌意的王晓华心理失去了平衡。在李某豪无防备的情况下,王晓华从地上拿起一个空啤酒瓶,将李某按在包房内的沙发上用啤酒瓶用力击打李某的头部,致使李某头部血流不止。当王晓华准备再对李某实施侵害的时候,杨懿等人将正在行凶的王晓华拉开,并将其控制在沙发上。王晓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反手向控制他的人一阵乱捅,将站在其右侧的杨懿捅伤,致杨懿经资中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王晓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按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移送审判机关审判,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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