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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人民医院看病 得到了一张到外面购药的推荐卡(广安市人民医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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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21:04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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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6.25



关于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帖文
反映我院工作人员发放购药推荐卡一事的
调查情况回复
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
2010年6月24日,我院接到了贵栏目协查函,就网络帖文内反映的关于我院工作人员发放外面购药的推荐卡一事。现将相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0年6月18日,我院接到市卫生局电话,反映有人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发布我院医务人员发放购药推荐卡一事。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
   一、调查情况反馈
医院医德医风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对当事人产科医生刘国素进行了调查,查明帖文所反映的情况是2009年11月17日该医生违规发放了推荐卡(经对比,帖文中推荐卡照片中签名位置与去年我院查处违规医生留存推荐卡复印件签名位置一模一样),今年再也未向任何人推荐阿法林润康。
二、处理情况反馈
去年11月,我院对该违规医生进行了严肃处理:扣罚奖金3个月,罚款500元,全院通报。本人也认识到错误,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违反医院规定。

附:
图1、 关于“网络舆情”中反映产科室医生刘国素医德医风不良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图2、 2009年11月17日病人唐小梅家属彭天豪提供的优惠卡复印件
图3、 2009年11月17日优惠卡复印件放大图,可与2010年6月17日发表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文章中优惠卡图片对比。



图1: nEO_IMG_广安市人民医院0002.jpg    nEO_IMG_广安市人民医院0003.jpg    

图2: nEO_IMG_广安市人民医院0001.jpg


图3: nEO_IMG_广安市人民医院0004.jpg   











到市人民医院看病  得到了一张到外面购药的推荐卡,不晓得是什么意思,那个来解读一下。

为什么要推荐我到市人民医院后面的药房去买药呢
推荐卡(吃回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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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7 21:04 |
难道医院没有这个药吗?

发表于 2010-6-17 21:23 |
不是药品,是保健食品,医生可能得回扣哈

发表于 2010-6-17 21:25 |
请发到本社区群众呼声去,将有广安市卫生局或人民医院的回复

发表于 2010-6-17 22:50 |
做得也太直白了嘛

发表于 2010-6-18 07:32 |
这个算什么吗?人家人民医院的医生都可以抽中华烟!

发表于 2010-6-20 19:40 |

发表于 2010-6-20 20:29 |
有麻烦了!

发表于 2010-6-20 21:36 |
说起医院、医生,人们都切齿痛恨,什么人道主义!满口的仁义道德,行为确是男盗女娼!金钱;让他们失去了医德!失去了做人的良知!在病人心中,医生已成为“无耻”的代名词。

发表于 2010-6-22 15:52 |
太正常了,这种情况很常见!!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6-22 16:11 |
请问楼主所反映情况是广安市人民医院医生所为?
还是在医院内收到陌生人发放的优惠卡?
发表于 2010-6-23 20:24 |
楼主所反映情况,我也遇到过。就是医生发的,说医院没有这个药,去医院对门拿这个药。

没有办法生病了,也要去买的呀!其实心里多不情愿的。

发表于 2010-6-24 07:40 |
普遍现象!卫生局几爷子不管就一直反映!那里面的回扣非常高的,我经历这样的遭遇!!!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6-24 14:54 |
楼主你好,你所反映情况已转至广安市卫生局,请待回应

发表于 2010-6-25 11:09 |
关注调查结果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6-25 11:55 |
收到广安市人民医院对楼主所反映情况的回复
感谢楼主对群众呼声的信任和支持,感谢广安市人民医院对网友所反映情况的重视和回复

发表于 2010-6-25 12:17 |
发表于: 2009-11-23 17:39 作者: 法律之音 来源: 法律之音
  
  彭天豪高喊“广安市人民医院”还我一个说法
  
  
  
  受害人唐小梅,(女,本案当事人,彭天豪之妻),现年28
  
  岁;受害人彭天豪(男,本案当事人唐小梅之夫),现年33岁
  
  。本夫妇于2008年5月结婚,婚后唐小梅喜孕至今已8个月零几天,预产期约2009年12月中旬,离临产期20余天。,由于医院方妇产科不作为行为导致“胎死腹中”的事实。经过如下:
  
  2009年6月15日,唐小梅到广安市人民医院建立孕保手册档案,按医生要求定期做各项胎检……。2009年11月3日进行了例行胎检,医生要求2009年11月17日再次胎检,然而2009年11月13-14日期间,唐小梅感觉胎动异常,于是2009年11月15日到广安市人民医院请求医生就诊,当日值班医院是刘国素医生接诊,事中,我们多次向医生反应有胎动异常情况,而医生只是让孕妇躺在病床上,做了例行胎音单项检查,即确诊胎儿情况良好,心跳正常。随后开出半个月的“复方锌铁钙颗粒”,在院药房购买,并拿出一份“阿法林润康”优惠卡(售价480元),叫我们到“油房街正元大药房”购买。按照医生交待(11月15日下午至11月16日)服用一天多药物后,于2009年11月17日再次到广安市人民医院检查,经过B超显示,胎儿已在腹中死亡。对于这种结果,本人及其家人认为其造成胎死腹中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院方相关责任医师的过失行为造成。其理由如下:
  
  其一:当胎儿母亲由于胎动异常,则提前就诊。并告知医生胎动异常,感觉危险,然而医生对此只做了胎音单项听诊。确诊,胎儿健康,心跳正常,情况良好。试问?作为一位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为什么不对反应异常的临产孕妇进行系统检查或留院监护。或尽到告知义务,而草率作出确诊结果。导致悲剧发生。
  
  其二,作为市级人民医院的医生,应该有严格的药品的管理使用及相应的用药渠道。为什么却强烈向即将临产孕妇(20余天)推销价值昂贵(阿法林润康480元/盒)的非本院药房药物。
  
  此做法,暴露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导致了部份医生唯利是图,利欲薰心,医德偿失。对此,我们置疑广安市人民医院的部分医生,医德医术及医院的管理、规范,促就如此庸俗低能力的医生。
  
  作为一个响应国家晚婚晚育号召的33岁大龄男青年(妻子28岁),孕前精心调养和准备了3个月。充分准备快一年,及十月怀胎的煎熬。伴随着喜悦的心情,迎接即将诞生的亲骨肉,然而由于医生2009年11月15日不负责任的诊断,一场变故让我们全家及亲人的心跌入万丈深渊,一个应该可以避免的事故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冰冷的伤心窟隆。2009年11月17日在市人民医院妇产科里看见邻床其它新生儿呱呱落地,给家人带来的喜悦和快乐,我的母亲和妻子伤心欲绝,泪如泉涌,悲伤无比……。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撕心裂肺的痛……这种痛,是别人永远体会不到的感觉。我在此澄清事实的真相,并不是博取世人的同情……
  
  而以我个人势单力薄的能力无法阻止,以后医院的不作为行为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导致相似悲刷的发生。在此强烈呼吁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指证广安市人民医院部分医生不负责任的行为。
  
  
  
  广安市周家巷居民
  
  投诉人:彭天豪
  
  2009年11月23日
  
  联系电话:15351337777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6-25 15:16 |
去年的事情?
请问楼主当时是否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院方态度如何?

发表于 2010-6-29 10:23 |
  广安市人民医院是有这种医生得回扣的事,如一般的小感冒进去都要几百元。

发表于 2010-9-14 18:37 |
一般的小感冒进去都要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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