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1日,《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在全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中明确表示,今后,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八条规定》,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坚决执行校长免职、教师解聘、示范校摘牌的规定。学校后勤服务要端正指导思想,遵循义务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为教学、学生服务的理念,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防止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化倾向。不允许利用学校后勤服务搞营利创收,不允许强制学生消费,不允许只收费不服务,不允许取消原有的蒸饭服务,将蒸饭服务改为经营性食堂。
可为何仁寿县文宫五马村小(该校没有校长,只有一名负责人)却以变相的手段强制要求每位学生都要缴纳就餐费呢。如不缴 纳,便找学生谈话,并对前来接学生回家吃饭的家长给以脸色,甚至将中午的休息时间改为仅有40分钟,以便达到让每位学生都缴纳就餐费的目的,这不是变相的强迫那又是什么?为了既达到目的又能有借口推脱责任,学校负责人可真是费尽心机。没有办法,这个学期一开学,我们只能按照学校的意思缴纳了就餐费。好,下一步就是又开始给学生做思想工作了,让学生回家给家长说,再多交100块钱将一般餐升级为特餐,这还是学校吗,我们怎么感觉像落入了一个消费的陷进。一个仅有100多人的乡村小学,居然将学生的午餐分为了一般餐和特餐两种等级,而这又是要给学生一种什么样的教育?
而且我们缴纳的费用已经远远高出了县教育局允许的范围啊,350元/人/学期,每天一顿饭,每顿4元多的餐费,却只有一个被称做“荤菜“的黄叶菜。试问,我们交的就餐费到底到那里去了,是交的不够吗,是要加钱吃特餐吗?以前,学校的菜全是由学校负责人一手操办,学校老师对吃这么多钱却吃得这么差表示强烈的不满,闹过之后,才让老师偶尔参与到其中。
在我很愤怒的这段时间了,我听说已经有家长愤怒,向仁寿县教育局还是什么地方反映了这个事。然后,让我感到很搞笑的是,学校负责人提前接到了通知说,有家长反映他乱收费的问题,我们上面要下来检查了。于是,该校负责人紧急召开会议,让全校老师签署一个什么“关于学校的这个费用账务呢是公开的,没人贪过啊”之类的东西。我就纳闷了,如果真的是清清白白的,又何必做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呢,又何必要将账务做成两本呢?我不懂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做假账。而这些东西他又敢不敢拿出来呢。同时,那两天学校的伙食也好了,有肉吃了,真是讽刺,是不是以后我们的娃娃在学校要吃顿肉,都要通过这种方法来呢?然后在一个学校没人的周末,所谓的检查小组也来了,学校负责人负责接待了。希望这不是一次忽悠我们家长和百姓的“过场”啊!
还有一件让我心里很不舒服的事,就是听说娃娃最近老是说脏话,骂他他居然说老师都可以这样说为什么他就不可以。后来才了解到,原来该校某万姓老师,对稍微对他不服的有意见的老师便进行打压,甚至大厅广众之下进行辱骂,各种话语不堪入耳。由于这位老师“泼妇骂街”的次数多了,娃娃们也学到了。试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是这样育人的吗?有争执是正常的,可你没资格辱骂你的同事,更不能在学生面前骂出有辱你为人师表的话。小孩子本来就处在一个学习的阶段,更是视老师如神。我真的怀疑,这样的人还有资格为人师表吗,个人认为这种人简直就是教师队伍里的败类。
据说该校负责人还曾很嚣张的说:你去告我嘛你去告我嘛。能说出这样的话,不知是有强大的后台,还是给宠出来的,或许现在有些领导就喜欢这样拍马屁一流的人吧。
真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确确实实的为我们百姓办实事,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给我们家长一个合理的处理意见,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利益,而不仅仅只是走走形式而已,不是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吗。我们也相信,在这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毕竟是执政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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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6.1
省教育厅接到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协查函立即对帖文所反映情况进行督查,经查,帖文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已经责成仁寿教育局进行处理
收到仁寿县教育局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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