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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焦枭宵在生建恩阳文昌阁路101号楼中扮演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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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恩阳文昌阁路101号楼修到中途,建筑商侯邦硕潜逃。200910月,公安机关将侯邦硕抓回,他也因诈骗罪入狱取保侯审,让他将该房建好立功。区政府决定由焦镇长负责指挥该楼的扫尾工作。

在修建该楼中焦枭宵的所作所为

1、重建开始时焦当着大家说:“你们(指购房群众)只需要关心修房的问题,至于其它事不是你们所要关心的,(言下之意是不要去过问政府的违法违规)。

2、群众汇报侯多领了工程款。焦说:“他领的钱不光用来修房还要吃饭、坐车。”试问多领了80万都是用来吃饭坐车了吗?(千方百计为侯骗钱找借口)

3、群众汇报工人逼要工资。焦说:“工人做一元的活路你们只发三角。(焦如此回答时有十多个群众在场)侯也会其意附和说:“不论哪个工地都欠工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言下之意是要永远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不给,最后一走了之)。”

4、侯邦硕取保候审,敢干几个月不到工地施工,2010414下午的群众大会上焦没有对侯有只言片语的批评,而是表扬侯一年来为了修建该房努了不少力。(可见焦对犯罪份子的感情有多深)可焦对广大群众却是横加指责训斥,说什么要揪出群众中不配合工作的人。

5、群众多次向焦讨要救灾款都扫兴而归,可在背地里却将钱悄悄地交给侯邦硕,导致2万元不知去向,群众多次提及此事,焦都用话岔开,不作正面回答。事后,苟方晓(侯的妻弟)解释说:“现在办事不送情是不行的。”(一语道破天机,可见他们配合得是多么默契。)请问焦镇长:群众管钱是你的决定,你为什么出尔反尔,要把钱悄悄发给侯邦硕呢?明明是不让群众管钱,另有所图。

6、请问焦镇长:你多次强调赔本赚钱那是侯邦硕的事,群众只管他停不停工的问题。由此被骗80万元现在无钱建房,停工也有将近一年了,老百姓不找侯,只找你焦枭宵要钱修房。

综上所述,焦镇长没有受贿,鬼相信。

希望政府尽快核实情况伸张正义,确保社会安宁。


2010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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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发表于 2010-5-15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发表于 2010-5-1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5-1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极速船长


    :'(

发表于 2010-5-1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gouride  jianjjue  cha

发表于 2010-5-1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2_32:}

发表于 2010-5-1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严查

发表于 2010-5-1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发表于 2010-5-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发表于 2010-5-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5-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0-5-1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2_34:}
发表于 2010-5-1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3_50:}

发表于 2010-5-1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镇长当到头了

发表于 2010-5-1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你们于20105151725分反映《镇长焦枭宵在重建恩阳文阁路101号楼中扮演什么角色》一事,现就相关情况做如实回复:

一、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基本情况

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位于恩阳镇文昌阁路101号,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7850.8平方米(其中还房1200平方米),共71户(包括还房户8户)。20056月候邦硕与拆迁还房户达成协议,与购房户签订了499.20/平方米,于200511月开始拆迁旧房并动工建设。20087月主体修至五楼停工,购房户上访至市区,后经市、区、镇相关部门多次与购房户、开发商协调,该工程于200921日复工,主体工程已完工,配套工程(外墙、化粪池等)将于20108月下旬结束。

二、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建设过程中停工后的情况

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20087月主体修至五楼停工后,开发商候邦硕及其家人外出且联系不上(后公安机关介入,强制开发商完成该工程建设),其原因是:一是候邦硕借高利息开发建设;二是一房多卖,购房户缴钱后没有房子。三是由于建筑材料涨价,当时建筑费用要800/平方米才建修得起。故购房户多次上访到市、区,引起了市、区、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召开了购房户大会,通报了修建情况;二是提议购房户在原购房价格基础上增加50/平方米;三是建立完善制度,通过购房户推荐的个代表(罗必发、张仕用、张学达、蒋丽、赵文跃),建立了业主委员会,主要监督财务收、支情况;四是由五位代表通报建设情况。五是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房管、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促。

三、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恢复重建财务收入和补助情况

一是购房户缴款情况:2005年,开发商候邦硕与购房户签订协议房价499.20/平方米,后经开发商与购房协商每平方米增加50元,共应收房款3890884元(另8户还房户增加50/平方米未收起),现已收房款3634584元(其中,200921日前收缴房款2083898元,复工后收房款1550686元),下差房款25.63元。二是政府补助(灾后重建资金)情况。通过市、区、镇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争取补助资金20万元,200977日、2009727日分两次通过转帐形式从镇财政领走(领款单附后)。

                    未命名1.jpg


四、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财务情况

一是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二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含灾后重建资金)所有一切资金的收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负责保管(开户行留了代表和开发商的印件,三方认定后方可支取),负责购房户尾款的收取及复工后材料价款的审核支付;三是支付程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负责验收工地建筑材料,开发商依据验收、审核情况签字,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负责支付。

五、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存在的问题

一是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配套设施未完工,大部分购房户未在房屋质监验收的情况下强行搬入,导致不能正常施工。二是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主体工程完工后,外墙、门窗、化粪池、消防、避雷设施等工程未完工,约需资20万元,仍有13户购房户未缴清房款。

恩阳镇人民政府欢迎大家监督,若回复情况不实,可如实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主动接受调查。

                               恩阳镇人民政府

                               二 OO年五月十七日

发表于 2010-5-1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你们于20105151725分反映《镇长焦枭宵在重建恩阳文阁路101号楼中扮演什么角色》一事,现就相关情况做如实回复:

一、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基本情况

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位于恩阳镇文昌阁路101号,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7850.8平方米(其中还房1200平方米),共71户(包括还房户8户)。20056月候邦硕与拆迁还房户达成协议,与购房户签订了499.20/平方米,于200511月开始拆迁旧房并动工建设。20087月主体修至五楼停工,购房户上访至市区,后经市、区、镇相关部门多次与购房户、开发商协调,该工程于200921日复工,主体工程已完工,配套工程(外墙、化粪池等)将于20108月下旬结束。

二、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建设过程中停工后的情况

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20087月主体修至五楼停工后,开发商候邦硕及其家人外出且联系不上(后公安机关介入,强制开发商完成该工程建设),其原因是:一是候邦硕借高利息开发建设;二是一房多卖,购房户缴钱后没有房子。三是由于建筑材料涨价,当时建筑费用要800/平方米才建修得起。故购房户多次上访到市、区,引起了市、区、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召开了购房户大会,通报了修建情况;二是提议购房户在原购房价格基础上增加50/平方米;三是建立完善制度,通过购房户推荐的个代表(罗必发、张仕用、张学达、蒋丽、赵文跃),建立了业主委员会,主要监督财务收、支情况;四是由五位代表通报建设情况。五是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房管、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促。

三、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恢复重建财务收入和补助情况

一是购房户缴款情况:2005年,开发商候邦硕与购房户签订协议房价499.20/平方米,后经开发商与购房协商每平方米增加50元,共应收房款3890884元(另8户还房户增加50/平方米未收起),现已收房款3634584元(其中,200921日前收缴房款2083898元,复工后收房款1550686元),下差房款25.63元。二是政府补助(灾后重建资金)情况。通过市、区、镇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争取补助资金20万元,200977日、2009727日分两次通过转帐形式从镇财政领走(领款单附后),均通过恩阳镇财政所划转到由业主委员会建立的财务专户。

未命名.jpg


未命名1.jpg




四、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财务情况

一是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二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含灾后重建资金)所有一切资金的收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负责保管(开户行留了代表和开发商的印件,三方认定后方可支取),负责购房户尾款的收取及复工后材料价款的审核支付;三是支付程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负责验收工地建筑材料,开发商依据验收、审核情况签字,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负责支付。

五、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存在的问题

一是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配套设施未完工,大部分购房户未在房屋质监验收的情况下强行搬入,导致不能正常施工。二是侯邦硕与龚海军联建楼主体工程完工后,外墙、门窗、化粪池、消防、避雷设施等工程未完工,约需资20万元,仍有13户购房户未缴清房款。

恩阳镇人民政府欢迎大家监督,若回复情况不实,可如实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主动接受调查。

恩阳镇人民政府

OO年五月十七日

发表于 2010-5-1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中哦!

发表于 2010-5-2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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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吗?是联建户和购房户自己的责任,为什么不买正规房产,去买联建房,为什么房子没有建好就付清款项,至于侯邦硕与龚海军的责任属于经济责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法院起诉追讨。
我作为旁观者要说明一点,为什么恩阳镇政府胆子那么大,利用地震的机遇,把本该属于地震倒蹋和危房改造改建的资金拿去给侯邦硕与龚海军和这几个购房户擦屁股,本来地震危房改造改建的资金有限,而这10万元不用于其它因地震而受灾的人民。我作为巴中人,深知,这10万元,可以补助至少10户以上地震受灾户。可以恩阳镇政府呢?乱挪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作到专款专用。唉,简直是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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