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政府部门的回复:
通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关于对“中国最牛的煤矿,破环水资源及民房,
政府部门 贪污腐败”一帖的回复
关于罗村村民联名反映罗村煤矿采煤导致当地饮水及水库有严重影响、百姓住房受损的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方案,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于后。
一、水资源枯竭的问题。针对罗村部分村民反映罗村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村民饮水困难的问题,经调查,罗村煤矿与罗村村民多次协商,2005年,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煤矿企业给罗村支付了水资源建设补偿费用。2006年企业又投资近数万元分别在罗村一、二社,由当地村委组织修建引水硐、渠两处,缓解了人畜饮水问题。2008年7月29日,由铁溪镇政府组织村委、村民代表及罗村煤矿负责人协调同意,从原沙弯水库修建一条长约5000米的专门引水渠用于解决一、二社的农田灌溉用水,此项工程自去年8月建设以来,共建大型蓄水池3处,引水渠3000米,引水管道2500余米,累计投资近100万元。目前,此项工程已由当地政府组织县水务局、经商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罗村村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已正式投用,其产权和管理维护责任已移交当地村委。
二、村民房屋受损的问题。在铁溪镇政府的协调下,罗村煤矿分别对罗村一、二社村民受损房屋每年补助一定的房屋维修费用。“5.12”汶川大地震后,罗村一、二社村民的房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局部老房屋(95%以上均为年久失修的土木结构)出现了裂纹,罗村村民就此进行上访。2008年10月15日,县人民政府在铁溪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资质单位对村民的房屋进行灾害认定。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受委托对该区域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地质灾害建议书,评估结论中指出:“其中采空塌陷形成的T02——T08等地面塌陷坑、L05、L09——L11、L13——L21等地表及房屋裂缝等地表变形迹象主要系原通江县药铺煤矿地下采煤活动所引发;其余塌陷及地面、房屋裂缝则主要系地基不均匀沉降、房屋结构、建筑材料自身特性等所致;5•12汶川特大地震及数万次余震的波及大大加剧了区内变形的发生和发展。” 2009年10月27日,县人民政府根据鉴定结果在铁溪镇召开专题会议,并出台《铁溪镇罗村群众信访问题处理专题会议纪要》(通府阅〔2009〕23号),一是由县安监局、经商委和辖区政府督促罗村煤矿4号井(副井)停止开采;二是要求县级相关部门组织资质单位对该区域内的民房开展灾害等级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若需整体移民搬迁,由铁溪镇政府形成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关于铁溪镇村民反映罗村煤矿扩展小煤窑且没有正规手续和安全设备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县经商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和铁溪镇政府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调查组深入铁溪镇调查了解情况,通过实地查看、井下检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查明了情况,并落实了整改措施。
(一)反映“罗村煤矿及探矿点没有手续” 的问题。通江县罗村煤矿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矿井,年生产能力6万吨。2007年来,经省政府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批准整合扩能,年生产能力将达到9万吨,拟将举报的地址(小地名阴湾里)等地增扩为新的矿区范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开发局区域调查队(简称区调队)对通江县罗村煤矿新增区域进行储量核实。区调队将举报地址设计为阴湾里探矿点,并经过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其探矿手续齐备。
(二)反映“没有安全设备,经县级停产整改不见成效”的问题。经调查:阴湾里探矿点(平硐探矿)正在建设中,主平硐和风井尚未构成系统,存在支护不规范、排水通风系统未完成等安全隐患。去年县政府煤矿综合执法检查出有安全隐患,停产整改合格后才予以复工。此次检查中,在井下没有发现布置采煤工作面和以探代采现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县级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三)反映“对当地饮水带来不便,水库造成威胁”的问题。经调查:阴湾里探矿点地势较高,井巷上部没有农户居住,也没有取水点,对当地饮水基本没有影响。该探矿点主平硐水平为+1060,风井水平+1272.3,而沙湾水库水平为+1050,探矿点与水库平行间距为450米左右,从设计方案看对水库构不成威胁。
(四)、处理情况。一是鉴于通江县罗村煤矿是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阴湾里探矿点是经省有资质单位设计、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同意的合法探矿点,其探矿行为属合法。县人民政府已责成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铁溪镇政府加强安全监管,规范探矿行为,并在探矿任务完成后及时予以关闭。二是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罗村煤矿督促阴湾里探矿点及时整改,整改结束报经县安监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010年4月14日
罗村村民对回复做了补充说明:附几张图片 针对罗村煤矿探矿点(小地名阴弯里)以探代采的现象,破坏水库及水源。请示上级权威机构及部门对该煤矿采取强制关闭,请示条件如下:
一条件:
(1):罗村煤矿探矿点(小地名阴弯里)井口离水库不足200M,破坏了水的源头及给水库造成威胁。
(2):罗村煤矿采高较小给当地村民房屋造成损毁,多次反应,政府和煤矿对此事不闻不问。煤矿和政府部门推卸责任。
(3):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以探代采的现象,地方政府及县级政府也曾数次来该煤矿检查,但只是走过场,应付形势。
(4):地方政府和县级政府及部门都是采用上哄下骗的方法,对付上级领导和当地农民。
(5):煤矿有过错,地方政府可以监督,但政府却不是如此,却给煤矿敞开大门,包弊煤矿。
二理由:
(1)本村村民曾多次向通江县人民政府反应,在人民政府多次留言,政府部门通知煤矿,煤矿给政府部门权钱交益,然后政府部门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将贴子删除,至今没有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给显示出真实信息。
(2)本人多次也向上级领导反应通江书记(范申华),巴中书记(李仲彬)等同志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多封可政府部门同志不闻不问,不作行为。
(3)县级领导及地方政府曾多次到该煤矿检查,政府部门提前通风报信,有时还抽下雨时间,煤矿车辆下雨天不能运煤,政府部门并没有看到煤矿真实的一面。但是在煤矿曾有工人上班,还有大堆的煤等待运走。然后政府部给出的结论是没有私挖乱采,煤矿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政府部门比我们更请楚。
(4)在前天(2010.4.14)号政府部门同志《通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回答村民道:“此次检查中,在井下没有发现布置采煤工作面和以探代采现象”村民随后回贴及附件中夹到运煤车辆运煤过程中所拍到的实况图片,但是至今没有作出回答。
(5)《通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回答村民道:“2008年7月29日,由铁溪镇政府组织村委、村民代表及罗村煤矿负责人协调同意,从原沙弯水库修建一条长约5000米的专门引水渠用于解决一、二社的农田灌溉用水,此项工程自去年8月建设以来,共建大型蓄水池3处,引水渠3000米,引水管道2500余米,累计投资近100万元”占着国家饮水工程的空子,其实当地村民自已出钱,有的是以劳折资的方法建成的。现在水库水位低于水渠水位,请问水渠有何作用。饮水工程当地形象称为“豆腐渣工程”,水管是最差的,安装方式不合理,大部份水管只是做做摆设。有的水管破裂反应无人管。有的地方水源水质差,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水源。这就是政府给农民做的饮水民生工程。
(6)《通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回答村民道:“该探矿点主平硐水平为+1060,风井水平+1272.3,而沙湾水库水平为+1050,探矿点与水库平行间距为450米左右,从设计方案看对水库构不成威胁。”事实是水库和井口不足200M,这样还叫构不成威胁。
(7)县及政府检查煤矿村民曾多次看见煤矿代表在**酒店,请吃饭。这就是古人说的“吃别人嘴短,拿别人的手软。政府部门以煤矿来上升GDP,这可是牺牲老百姓的利益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
(8)当地村民为了维权,在2009年曾阻止运煤,政府部门将景呈茂,景袢雨等同志上告到发院。我想试问“真正要上发院的是政府部门同志和煤矿还是农民”此做法真是无姬之谈。
(9)我们现在只是对罗村水库和罗村民房有威胁的煤矿上访。不完全统计,光铁溪片区以探代采的煤矿就多达几十上百家,光罗村煤矿就高达十三家,这么多煤矿政府部门不知道吗?政府部门都说有手续,我们都想的到“以包弊的态度来应付老百姓的无知”。请煤矿的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三总结:
综合上述原因,罗村全集村民要求通江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受贿,与煤矿权钱交益,通江县人民政府和部门所出示的依据缺乏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造成当地民众人心惶惶。罗村人民不愿同意通江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处理罗村煤矿以探代采的相关损失及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请示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还罗村人民一个公道,及时维护落实我们罗村人民的水源及民房损毁。
控告人名单及电话:(全村村民联系电话:0827-7529506,15884951368,13419471525,13724081961,13981695974)景呈茂,何名贵,景瑞弟,赵怀国,景呈林,景袢贵,景呈海,景瑞平,景瑞华,景呈才,董安才,景呈双,景呈尧,景袢利,景瑞国,何远明,景 早,冯怀军,张乐善,董必友,张泽荣,景呈科,景袢雨,景瑞爱,刘传舆,景袢海,刘正中,景弟秀,景瑞岳,景呈华,程朝贵,景瑞和,张兴义,刘正明,景袢成,景 文,景呈文,景文兵,景呈山,景雨秀,景瑞友,景瑞义,景仲飞,景仲袢,景袢春,景文才,景呈相,景呈奇,景呈军,景袢太,景瑞山,谢绪贵。景齐秀,景呈福,景呈寿,等等。
请示人:罗村全体村民
2010年4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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