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对网民反映运管执法人员收取川Y53737车主 贿赂好处费一事的回复
网民为“追求理想”的朋友: 你好! 你于2010年4月14日上午在《巴中论坛》上所发表的标题为“仲彬书记,黑车拉客,执法人员带头说情”的文章,反映我所执法人员收取川Y53737车主贿赂好处费1000元。对此,我所高度重视,庚即指派一名副所长牵头,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川Y53737,系吉利牌小轿车,现车主苟某,三星乡人。该车购于2009年8月,原牌照为川YC0168,2010年3月,该车转卖给苟某,过户后,该车牌照变更为川Y53737。 2010年4月8日上午,苟某驾驶川Y53737在城内非法载客,被我所玉山运管站5名执法人员在南坝处依法将车辆暂扣。扣车后,经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我所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苟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经我所研究,决定对苟某处罚款4000元。4月13日下午,苟某缴纳了罚款,玉山运管站执法人员为其出具了《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票号:0067232158)。 苟某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经调查苟某及我所玉山运管站全体执法人员,从扣车到处理的过程中,我所无任何执法人员收取苟某的好处费,故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实。 近年来,为切实加大对我区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整治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营运,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巴州区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于我所。在执法处理上,我们成立了案审委员会,对重大违章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处理,且有区纪委、区公安分局的同志进行监督,保证了处罚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此,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若大家发现我所执法人员有“吃黑、养黑、护黑”,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欢迎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感谢你对交通运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此复
巴中市巴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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