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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为违法乱纪的行为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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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你好,你所反映牌坊瑞锦欣城的几个问题现回复如下:
    该项目系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遗留问题:2003年,该地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变更给四川科盛房地产公司,2003年至2008年,由于四川科盛房地产公司因无实力开发,导致该项目迟迟不能动工及该片区居民近五年的不断上访。2008年,卓越房地产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了“牌坊街改造”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该项目属历史遗留问题,其潜在问题多,矛盾突出,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通江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牌坊街旧城改造”工程进行专项调查和核实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最终确定了“瑞锦欣城”建筑限高、建筑面积和层数。感谢网友对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
      在下一小小百姓书读得少,在这里向各位通江人民的父母官们请教如下几点:
   根据中国的《建筑法》和《城市规划法》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日照、采光、通风以及与周围环境关系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1、请问通江县政府和建设规划局是根据什么法来规划诺江镇西街(牌坊街)瑞锦欣城改造工程19层电梯公寓?2、根据中国的法律不是通江的法律哈,请问相邻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和垂直布置时的间距是多少?那么这个工程和相邻建筑的间距不到30公分(各位父母官们,你们用手指量量哈是30公分哟),遮挡了相邻的土产公司商住楼的采光(相邻面有阳台、厨房、卫生间、客厅的主要采光面)严重破坏了他人的生活环境!请问规划者和审批者是采用了哪款哪条法律?3、临街建筑物应按什么标准在道路红线的基础上退度多少距离?此工程前超出两旁建筑物7米以上后超出1米多占用了人行道,请问是谁如此大胆出此规划?是谁如此猖狂审核审定图纸,是谁知法犯法放线?4请问你们在为谁办事为***为老百姓还为开发商为利益?在诺江大道敢如此猖狂把法律当作儿戏?

     我们是通江人不想把这丑陋黑暗一面暴光影响了我们通江人民,但是你们也不能如此光天化日下吧!!!请你们给我们一个代,不要激怒老百姓不要让上访才能解决问题成为必经之路!!!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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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不是脑残哦?别个把问题写清楚了三!

发表于 2010-3-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老炼{:3_49:}

发表于 2010-3-17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挂住毛儿一千斤,这是山区地带,地理位置不可能与大城市相比啊。

发表于 2010-3-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几爷子想咋弄就弄.他们就是王法

发表于 2010-3-1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觉得不能将老百姓的问题当成是小事,开发可以,但要依法进行!

发表于 2010-3-1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通江城镇规划的缺陷,一些大道城为“凸凹街”。

发表于 2010-3-17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3-1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3-18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浪滔滔

本来没什么意见,但一看了规划和建设局的回复我就来气了。他们又在用惯用的伎俩(历史遗留问题)为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打掩护了。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也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也不得只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得让住户的窗户透不进光啊。

通过建设局的回复我敢肯定这里面有大问题:一是他们在回避问题,不敢直接回答是否符合规划法规,是否侵犯了相邻住户的权益;二是他们在推脱责任,向“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定”推托;三是该处的规划审批肯定不符合规定,如果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找这些借口干吗?直接回答说,我们批对了,完全符合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就完了。

根据我的分析,有关住户肯定是被建设局的违法审批侵权了,我建议你们:一是要求建设局明确答复该处的规划建设审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要求建设局明确答复该处新建房屋的距离是否符合采光间距要求;三是要求建设局答复该处规划是否征求了你们利益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建设局答不上来,你们就要求他们强令开发商立即停工,并拿出符合规定的整改方案或赔偿方案。你们还可以向法院就采光权被侵犯进行起诉,还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对建设局的违法审批行为进行查处。

在此我也善意地向规划和建设局提一点意见:回复网民的问题要找个智商高一点的,要诚肯一点,要对问题的实质进行回答,对的就说是对的,错了就要认账,就要想办法纠正,不要学“外交部”,不要想蒙混过关,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只会问题越来越大。义务教育都多年了,如今的老百姓能看清问题了。

发表于 2010-3-1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的你真是个假老练,看了你的文字都想吐,你到我们这条街来过没有?那是名副其实的脏、乱、差,我在这住了10多年了,一到夏天半嶻街都臭气熏天,苍蝇多得连窗户都不敢开,早就想有人来把那烂房子拆掉,心里还在指望别人早点修起,我们的房子周围也才会干净,环境也才会改变。你几爷子吃饱了撑的,睁眼说瞎话,浪费网络资源。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诺水长留洞


    我看你才是个二百五哟,你要是真住在那儿才怪!又得了好多利益?

发表于 2010-3-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做的规划找谁!坚决斗争到底!支持!

发表于 2010-3-19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要发展,这是必然.国家做出了规划,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我们老区人民也应该支持通江城市的发展,中国的强大.不要动不动就违法乱纪的乱叫.

发表于 2010-3-1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通江县建设局,人民养活了你们,是叫你们干啥吃的,一有问题就是“由于该项目属历史遗留问题,其潜在问题多,矛盾突出,”来搪塞百姓。没矛盾,没问题还要你们干啥。没有开创性的工作,还不如回家种红薯。你们一代一代的雍官把通江搞成个啥样了?要阳光没阳光,要宽敞没宽敞,要畅通没畅通,要卫生没卫生,要光亮没光亮。通江最大的悲哀就是雍才都当官。

发表于 2010-3-1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遗留问题.就那通江人民的子孙后代来开玩笑.应该给他们留下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0-3-1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你所反映牌坊瑞锦欣城的几个问题现回复如下:
    该项目系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遗留问题:2003年,该地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变更给四川科盛房地产公司,2003年至2008年,由于四川科盛房地产公司因无实力开发,导致该项目迟迟不能动工及该片区居民近五年的不断上访。2008年,卓越房地产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了“牌坊街改造”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该项目属历史遗留问题,其潜在问题多,矛盾突出,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通江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牌坊街旧城改造”工程进行专项调查和核实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最终确定了“瑞锦欣城”建筑限高、建筑面积和层数。感谢网友对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

 楼主| 发表于 2010-3-20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2131559


    14楼的你要是在文革时期你小子是人才,但当今法制社会你就一唱戏的!什么就国家规划?什么叫国家利益?你娃几个在损害人民的利益的基础上大赚特赚,还好意思在这儿说什么个人利益小国家利益大,通江就是你们把这个城市规划得一蹋糊涂!

发表于 2010-3-2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总理说了,政府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政府不管,几爷子联合起来去挡噻!现在的通江,干个啥子事件都要自己去整,莫得救世主,只能自己救自己!不好说,不好说!

发表于 2010-3-2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斗争到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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