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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建设局张开鹏局长:您好!不好意思打扰您,我们知道您的工作很忙,但我们还是要向您反映一个问题:
我们的问题是:买了四年多的房子不仅住不进相反还涨价,请问谁为我们作主?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们是2007-2009年(各购房户时间不一样)与开发商(建房者袁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当时该房未建设或建设中),价格和交房时间都是明确的,并已交款5万元至10万元不等。该房于2010年2月8日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在房屋除水电气未通外,其余均已竣工。可是袁刚伙同他人说我们原所签合同无效,现在要重新签订合同,但必须涨价到2300元/平方米,而原预交房款按交款时间和金额月息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利息,请问你们真的就拿他没有办法吗?还有您手下一些人与他沆瀣一气,帮他出谋划策,难道他拿着我们的钱去修房子,到后来还要我们出高价去购买吗,世间就真的没有公道了吗?
烦请贵局尽快处理此事,以防造成一房多卖,并督促袁刚按原合同尽快让我们搬进新居,并赔偿损失!
附1:贵局的预售许可证
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鑫源三号商住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鑫源三号商住楼系巴中市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地址为平昌县江口镇环城路,开工时间为2007年9月,总建筑面积(测绘面积)5562.77平方米,完成投资380万元。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我局于2010年2月8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5562.77平方米(营业用房7个,面积618.45平方米;住房44套,面积4944.32平方米)。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住,预售对象为社会。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2496、0827-6223246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2:购房合同复印件
附3:袁刚的收款依据复印件
http://img.mala.cn/month_1003/10030910392cd04affac661ab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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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平昌县建设局张开鹏局长答复”一帖的回复
首先,我真诚的感谢你对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支持、理解、监督。第一,此情况肯定要查,但为什么你自己不署名,曾经他20万元买我头,我都不怕,难道你买房子名字都不敢写吗?第二,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将依法办事;但是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三,打击违法犯罪是我们社会全民每个人共同责任,而不是仅仅一个法人去办理。
张开鹏
关于“请平昌县建设局张开鹏局长答复”一帖的回复 首先,我真诚的感谢你对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支持、理解、 ... 县规划和建设局 发表于 2010-3-15 11:1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