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关于取消县城街道沿街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县城街道沿街临时停车泊位自设置以来,给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出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顺应民意,切实为民、利民、服务于民,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取消县城街道沿街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城街道沿街临时停车泊位由各网格内“文明劝导员”代行管理,只服务,不收费。 二、县城街道沿街停车泊位为临时停车泊位,仅供车辆临时停放,车辆和车内财物安全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三、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内的车辆必须按顺行方向或指定的方向依次、按位停放,严禁压线跨位停放。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停车泊位摆摊设点,堆物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取消或改变泊位用途的,须报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严禁驾驶员将车内的污物、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抛撒在停车泊位内。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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