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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8日下午16点钟区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小街子一药店医死了人,区卫生局高度重视,随即区卫生局派医政科副科长前往调查处理。多次召开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研究,并认真作好死者家属疏导劝解工作,积极参与协调处理。
经现场调查:巴州镇苏三坪村村民罗宗和,于2010年1月18日下午在巴州镇小街子46号民生药房看病,该药房陈帝业给罗宗和输液治疗,在输液过程中罗感觉不适,在送往康达医院抢救中死亡。
区卫生局与公安机关均对该案进行了调查,查证民生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陈帝业本人未在注册医疗机构执业,在给罗宗和输液过程中,发生患者死亡的重大后果。
28日下午死者亲属在区卫生局大门前打着横幅、举着遗像,引来大量围观群众,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进行了劝解,并同公安机关共同邀请死者亲属代表5人进行了协调,各方同意于29日上午8点30分钟在公安局四楼会议室由死者亲属代表方、陈帝业方及双方的律师、公安局、卫生局相关领导参加下就死亡赔偿金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并派人于28日整夜陪同未离开卫生局的死者家属,并对其进行劝解安抚,至29日上午,死者家属既未离开区卫生局,也未到约定的协商地点参与协商,仍继续打着横幅举着遗像,影响了区卫生局工作秩序和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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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帝业本人未在注册医疗机构执业,在给罗宗和输液过程中,发生患者死亡的重大后果。…… 卫生局 发表于 2010-1-29 12:1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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