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充市纪委监委:
本人于2026年10月26日,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提交补充线索,反映蓬安县巡察办副主任蒋友文在天成乡任职期间相关问题,线索包含兴旺镇川果园村一组道路涉及亲属利益关联、集体土地调整缺少书面档案等情况。
在本人提交该补充线索后的次日,也就是10月27日,兴旺镇人民政府在平台发布的调查答复,相关表述作出调整:
10月14日答复表述:系该社农户为解决出行难题,经征求本社农户意见后,由村民自筹资金、自主组织施工建设的通社水泥路。
10月27日答复表述:当年为解决全社群出行难题,经本社全体农户协商一致,由村民自筹资金、自主组织施工建成。
两处关键描述存在明显区别:一处由“征求本社农户意见”调整为“本社全体农户协商一致”;另一处由“该社农户解决出行难题”调整为“解决全社群出行难题”。
客观现状:该道路仅有几户农户日常通行,受益范围有限,主要受益人员为蒋友文父亲以及亲属唐玉明(时任组长),并不属于全社村民普遍通行的通道。
现向贵委提出疑点,请纳入线索一并核查:
一、上述两处关键表述,是在本人提交蒋友文利益关联线索之后才作出调整。请问在短短一天时间内,是否调取获取到此前未掌握的当年原始佐证材料(会议记录、户主签字表决材料、土地调整协议等),以此作为本次表述调整的依据?请提供对应的原始档案材料予以印证。
二、该道路事项涉及公职人员近亲属利益关联,属于应当重点核查利益冲突、土地民主程序的事项。兴旺镇的两次答复,均未对该亲属利益关联情况进行核查说明,本次表述调整,是否对该利益关联问题开展过专项核实?
三、集体土地调整使用,按规定应当留存民主议事记录、农户签字确认文书、村集体备案资料。目前仅以口头表述认定“全体农户协商一致”,相关核查材料是否完备?本次答复表述调整,是否经过重新入户走访、取证核实?
恳请市纪委监委:
1. 将兴旺镇答复表述调整的时间节点、相关背景纳入蒋友文问题线索一并核查;
2. 督促兴旺镇提供该道路修建对应的全部原始档案,区分材料形成时间,厘清是否为当年形成;
3. 独立开展核查,重点核实道路真实受益群体、土地调整的民主程序,客观核查公职人员亲属利益关联相关问题。
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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