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法定监管职责(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规定:
1、社区居委会依法负有指导、监督、把关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全程程序监督的法定职责。
业委会能否合法成立、人员是否具备任职资格、选举程序是否合规,社区是第一责任监督主体。
二、后河社区严重履职不作为,放任非法业委会成立。
1、本届七里香溪小区业委会于2026年6月23日宣告成立,全程完全违法,但社区全程放任、不予监管、不予制止:
(1)未按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1)本次业委会成立无业主大会、无公示、无征求意见、无表决流程。
2)无任何合法选举台账
3)无会议签到、无业主投票、无唱票、无监票、无选举结果公示,全套选举程序空白、零合规资料。
4)社区未开展任何资格审查(严重失职)
(2)社区未审核候选人产权资质,导致:
1)多名业委会成员不是小区产权人,完全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依法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2)社区违规指定业委会负责人(乱作为)
3)在无业主选举、无业主授权的情况下,社区擅自指定李健为业委会主任,属于典型行政干预自治、违规乱作为。
以上事实充分证明:后河社区完全未履行法定监管、审核、指导职责,属于严重监管不作为、履职缺位。
三、社区明知程序违法却予以默许备案,属于监管乱作为
1、业委会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程序合法、人员合规、民意真实。
本次业委会从头到尾无合法选举基础、无合法任职人员、无合法流程支撑,完全不具备成立条件。
后河社区作为直接监管单位,明知选举程序空白、人员资格不符;对违反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行为,未叫停、未整改、未纠错,强行备案,并放任业主委员会对外行使职权。
该行为属于:监管流于形式、把关失效、履职不严、纵容基层自治乱象。
四、因社区监管失职,直接造成小区严重后果。
正因为后河社区前期审查不严、监督缺位、失职失责,导致非法业委会成立后持续乱作为:
(1)业主委员会公然对抗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公司是否续聘现场投票”结果,未召开业主大会,擅自指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对小区物业项目进行物业招标。
(2)公然违背92%业主续聘民意,对抗政府督导意见;持续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造成小区矛盾激化、群众上访不断。所有乱象根源,均来自社区前期监管失职、把关失守。
五、请求查处事项
1、核查后河社区在本届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监管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审核不严问题;
2、追责社区工作人员放任违法业委会成立、违规指定业委会主任、资格审查形同虚设的失职乱作为责任;
3、责令社区公示本届业委会全部选举资料、审核资料、备案资料;
4、依法认定本届业委会成立程序违法、备案无效,依法予以整改或撤销备案,消除不良影响。
反映人:七里香溪小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