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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审核依规依法,村干部无权因个人矛盾、过往诉讼,一句话否定弱势村民低保诉求
尊敬的蓬安县相关领导:
低保是国家针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兜底民生保障政策,审核标准、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全部由民政部、省市民政规程明文规定。
根据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明确规定:低保审核权、决定权归乡镇、县级民政部门。村干部只有协助走访、协助公示的义务,没有审批权、没有否决权、没有定性权。
然而在我家属本次低保申请过程中,出现极其不规范、不公平的现象:
本人此前因村务问题,与本村村委会(川果园村)存在合法诉讼维权记录。时至今日,个别村干部心存芥蒂、公私不分,以个人情绪代替政策,以私人过节卡住民生审批。
村干部仅凭个人口头一句话,主观否定我家属的低保申请,不按流程核查家庭收入、不核实分户事实、不看真实生活困难,单纯因为村民曾经依法维权、打过官司,就刻意针对、刻意打压、刻意否决困难群众的低保救助资格。
这严重违反低保公正原则:
1、低保看家庭困难,不看干群关系;
2、低保认政策标准,不认个人好恶;
3、低保凭实地核查,不凭干部口头定论。
南充市民政局领导能够下沉基层、入户走访、实事求是了解群众难处,秉公对待群众诉求。反观村级基层干部:
不尊重国家民政政策、不尊重困难群众实际生活现状、把个人恩怨带入民生救助,滥用村级话语权,一句话挡住弱势群体的救命保障。
维权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村民依法打官司、依法维权,绝不能成为被打击报复、被卡低保、被刻意否定的理由。
国家明确要求:严禁在低保认定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严禁附加任何违规条件、严禁因私怨打压群众救助申请。
在此本人郑重诉求:
1、纠正村干部越权口头否定低保的违规行为,村干部个人言论不能代替法定审核流程;
2、剥离个人矛盾干扰,完全按照家庭真实收入、分户事实、生活困难,公平公正重新审核低保;
3、严格依规办事,不因村民过往诉讼、不因干群旧隙,歧视、打压、限制困难群众享受国家兜底政策;
4、全程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给出明确办理结果,符合条件依规纳入,不符合条件书面说明理由。
民生无小事,公道在人心。
政策是国家的,不是村干部个人的,绝不允许基层干部以私废公、以言代法、因诉报复、卡住弱势村民的基本保障!
反映人:群众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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