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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刷到有人说有中小学校教师被要求课后无偿值守学生午餐,且需自费陪餐,还要在午休时间看护学生直到下午继续上课。他们认为这占用了教师的午休时间。通过查阅教育部的文件,发现规定写的是“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而没有指定是教师。而且学校有校长、有主任、有后勤人员,那为什么在执行时陪餐是老师?这一问题有待深究。
相关负责人可以是很多人,但学校选择安排教师直接陪餐。学校安排下去后有些老师无法拒绝,他们或因为刚进入职场,或受困于没编制、绩效考核等原因无法反抗,只能默默承担了多出的工作量。
教师陪餐,一开始可能只是保障吃饭安全。但一旦开始,就会发现不只是吃饭那么简单。陪餐中不仅有食品安全,还有人身安全。一旦在吃饭过程中发生打架,老师不仅无法正常吃饭,还会花多余的精力去调节矛盾。从陪吃饭到管安全到看午休,一件事接着一件事,越来越多的责任落在教师肩上,边界越来越模糊,教师也越来越累。
更关键的是,这不是加班,是自费。老师自费陪餐,还要在午休时间继续看护学生,直到下午继续上课。他们午休期间没有得到休息,就不能好好上课,反而会影响下午的课堂状态。这就可能会损失一些教学质量,学生也没有得到更好的教育。
关爱是自愿的,排班不应该是强制的。虽然社会都在鼓吹老师要无私奉献、关爱学生,但前提是老师也有合理的休息。老师对学生的关心与奉献不能靠强制排班、自己掏钱、牺牲午休来实现。如果老师连午休都要被占用,那还谈什么合理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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