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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营山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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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川人社发〔2018〕46 号 “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是否要求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原籍本社,读书迁出、毕业迁回后户口地址保留在本社,持有土地承包权、集体成员在册,未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是否属于可以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社区是否有理由还已所谓农业非农业户口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对于提出的异议材料是否有权力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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