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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南充市民政局派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困难情况申请书
申请人:唐国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住址:四川省蓬安县兴旺镇川果园村一组
接收单位:南充市民政局
申请事项
恳请南充市民政局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本人低保申请事项开展市级入户抽查、独立入户调查,实地核查本人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劳动能力、医疗刚性支出及实际生活困难状况;
纠正基层低保民主评议中存在人情评议、以人情票替代政策标准的偏差,依法区分分户成年子女与申请人家庭,据实核算本户是否符合低保认定条件,并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事实与理由
1. 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无稳定收入来源,家庭成员患病,医疗开支较大,生活负担沉重。本人属于本分老实群众,不善于人情走动,在前期村社低保民主评议环节,评议存在人情优先的现象,评议投票结果未能客观反映本家庭真实困难情况。
2. 根据低保相关法规,低保认定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作为核算单位。本人子女已经分户、独立居住、经济分开,不属于和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子女名下财产、收入不应直接计入本户核查范围,仅可依法评估子女法定赡养能力、核算应当承担的赡养费,不能简单以分户子女经济条件直接否决本户低保申请。
3. 民主评议仅作为低保审核的辅助参考,不能替代入户实地核查与家庭经济信息比对。基层初审评议受到人情干扰,为保证核查客观公正,排除地方人情因素影响,依据四川省低保规程,对存在异议的低保申请,市级民政部门可开展入户抽查复核。特申请贵局安排工作人员二人以上,独立到本人家中入户走访,现场核实家庭真实生活状况。
4. 本人自愿授权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承诺本人陈述、申报的家庭收入、财产、人员情况全部真实,无隐瞒、无虚报。若存在瞒报造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与信用惩戒责任。
恳请南充市民政局重视老实困难群众诉求,派员独立入户核查,以事实、政策为依据,公平公正复核本户低保申请,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保障惠民救助政策精准落地。
特此申请!
申请人:唐国光
日期:2026年10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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