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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最美逆行者”救护车司机工作13年,因拒转劳务派遣被辞退;医院拒不整改被罚,司机恢复工作必须签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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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4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曾获最美逆行者称号,河南一救护车司机工作13年因拒转劳务派遣被辞退;院方:系临时工,曾多次沟通”,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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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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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0-1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10日,卢先生说,“尽管劳动监察部门已责令医院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医院至今拒绝履行,也拒绝给我们恢复工作。”

  9月21日卢先生等人与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人的沟通录音显示,负责人祝某说,“医院此前没与你们签劳动合同,我们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的9000元罚款。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受劳动法保护,你们想回来上班,必须是第三方。不想上班,咱走劳动监察把这件事解决了。”

  祝某说,“只要不降低你们的待遇,给你们买五险一金,保证无固定期限一直干到退休,就没有错。”

  为何宁愿支付9000元罚款,也不愿与卢先生等人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医院负责人祝某。她说,系卢先生等人拒绝签合同,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交五险一金,没问题。

  前情回顾——

  “最美逆行者”救护车司机工作13年

  拒转劳务派遣被辞,医院称其是临时工

  河南洛阳的卢先生是1979年生人,2011年,他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建设开业时,应聘为医院的急救车司机,“全年无休,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



  卢先生工作证

  2020年的特殊时期,他曾被医院授予“最美逆行者”称号,“那时候,我们一天连续出车到凌晨是常态,忙的时候,大家一天甚至只吃一顿饭。这些早就习惯了,没啥比救命更重要。”


  2024年1月,车队接到医院办公室通知,要求司机和第三方签劳务派遣协议,他不愿意,从此被边缘化。他说,此前,他的工资每月七八千元,拒绝签劳务派遣后,每月仅有2700元左右入账。

  工作13年,他感觉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选择的余地,“拒绝转劳务派遣,医院不再给我安排工作,急救车出车也不让我跟。每天上下班打卡,然后在司机值班室里待着。”

  2026年初,医院不再给卢先生发基本工资。他找到办公室负责人,对方称,他被辞退了。

  对此,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赵某曾表示,卢先生等人系医院的临时工,并非正式员工。

  医院救护车车队负责人表示,卢先生系临时工,医院改革,所有临时工转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全院1000多名临时工都转入了第三方劳务派遣,卢先生等人是最后一批。卢先生不愿意转劳务派遣,医院担心出事了单位要负责,故他不能上岗。

  该负责人还表示,由于卢先生等人一直拒绝转劳务派遣,车队重新招聘了司机,故没有他们的岗位,等于他们被辞退了,“因为没有续签协议,所以医院也没有出辞退文书。”

  拒绝整改——

  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医院与救护车司机补签合同

  医院逾期未签被罚款9000元

  4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此事,引发关注。

  10月10日,卢先生再次联系到华商报大风新闻,称尽管洛阳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置了此事,医院补发了拖欠的工资,但他们的工作仍无法恢复,“他们不惜交罚款,也不愿和我们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给我们恢复工作。”

  2026年8月28日洛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15日,洛阳市人社局对卢先生等人诉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一案立案侦查。

  
  经查,医院与卢先生等人自2011年起用工事实持续存在至今,双方均认可建立劳动关系,但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6月15日,我局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医院与卢先生等人依法补签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医院逾期未补签,属于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情形,构成违法。决定罚款9000元。

  卢先生等人向人社部门进行了投诉。

  医院里的救护车司机

  9月4日,洛阳市人社局回复称,今年1月至7月基本工资未依法支付工资问题,已于8月13日,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医院与卢先生等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恢复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用工管理问题,涉及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属于劳动监察范畴等。

  医院负责人——

  今年300多名医生、护士转入劳务派遣

  要恢复工作,必须签劳务派遣

  9月19日,医院给卢先生等6人补发了拖欠的工资,每月1900余元至2700余元不等。同日,卢先生等人与医院负责人祝某、相关负责人孙某等,就恢复工作问题进行了沟通。

  祝某说,医院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的9000元罚款。对于医院劳务派遣这部分,人社局与劳动监察部门沟通了,医院在同工同酬、购买五险一金情况下,这种用工方式受劳动法保护,没有错。

  “你们商量好,如果要复工,必须是第三方。如果不想上班,咱们走劳动监察,把这件事解决了。只要不降低原来的待遇,给你们买五险一金,保证你无固定期限一直干到退休,就没有错。”医院给第三方发钱,如果第三方违反劳动法规定,医院可以立马解聘,“像你们这种,我们今年有300多人,医生护士全部转到劳务派遣,这是一个大群体。”

  孙某称,医院如果为了卢先生等人,给几百人开倒车,更受不了,“你得认清形势。”

  祝某说,“劳动监察部门只要医院把9000元罚款交了,就算完成任务了。”劳动监察大队给医院的答复很明确,不管卢先生等人跟谁签合同,责任还是由医院方面承担,“不是第三方给你发公司,是医院给你发工资。”

  10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人祝某,她说,“这件事,我们已经与卢先生等人沟通多次,不是我们不给他们签,是他们自己不签。”

  既然同工同酬,转劳务派遣是否系政策要求?祝某说,“这是同工同酬,五险一金都交,没问题的。救护车20多名司机都签了。这是医院的一种用工方式,2020年以后的员工都转了。”

发表于 2026-10-11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能立法禁止这种所谓的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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