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 年购买【岳池某鑫地产】小区房屋,开发商交房前,销售公司要求本人提前缴纳精装修款 12 万余元,由某福乐装修公司实施精装施工。
装修施工期间,装修方多次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交付后查验发现, 实际装修材料品牌、施工标准,与合同约定、样板房承诺不一致,存在严重货不对板、材料减配问题,同时存在墙面开裂空鼓、柜体下塌等大量装修质量缺陷,不符合国家装饰装修验收规范。涉及品牌替换清单:
- 风暖浴霸:实际为艾欧尼亚,合同对标集美、欧普系列
- 洗菜盆:实际为歌庭,合同对标名田
- 淋浴隔断:实际为和发,合同对标爱情海
- 洗脸盆:无品牌,合同对标洁鸽、鸿羽
本人多次向某福乐装修公司反馈上述问题,但对方整改敷衍、拖延处置,房屋长期达不到入住条件。该房屋是本人唯一住房,无奈之下只能在装修存在大量缺陷的情况下,于 2026 年先行入住。该装修公司声称装修已过两年质保时间,试问装修完是否找业主签字确认,还是时间拖过了两年质保,还是有相关条文规定只要业主入住就默认为已验收。
现诉求:
- 请相关部门核查本次装修货不对板、品牌替换、减配以及装修质量问题;
- 责令装修公司就上述品牌替换情况出具书面说明;若核实属于货不对板,依法核算并退还装修差价;
- 书面说明替换品牌与原约定对标品牌之间的关联关系;
- 督促责任方对墙面空鼓开裂、柜体下塌等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整改。
附件:相关图文链接
岳池县某福乐装修公司 小区精装房货不对板,装修质量差
https://bbs.mala.cn/thread-168966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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