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眉山市开展“老头乐”(非标二、三、四轮代步车)专项交通整治行动,路面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眉山交警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累计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老头乐”各类交通违法562起,依法暂扣无牌二、三、四轮电动摩托车及非标代步车364辆。
尽管路面查处力度不小,但存量非标代步车基数依然庞大,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大量非标代步车仍在道路上通行,治理任务依旧艰巨。不少市民对交警一线严查乱象表示认可,但也提出现实的治理疑问:非标车辆在车行门店公开对外售卖,为何处罚集中于上路使用的群众?
据了解,非标“老头乐”消费群体以老年人和基层群众居多,不少群众不熟悉机动车相关法规,普遍认为门店公开售卖的产品即为合规产品,购买后直接驶上公共道路。一旦销售端监管缺位,非标车辆持续流入市场,路面整治极易陷入“查不完、禁不止”的循环,仅靠交管部门路面查处,只能实现治标,难以根除乱象,也容易引发群众的不解与抱怨。
按照职责划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承担路面通行执法,经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车辆销售环节监管。如果源头监管仅停留在宣传、口头约谈、拍照留痕层面,对门店违规销售、虚假宣传行为没有动真碰硬,就无法从流通环节压缩非标车辆生存空间,容易出现“路面重拳整治,源头旁观等待”的局面。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不是交警一个部门的“独角戏”。业内观点认为,破解“老头乐”屡查屡犯难题,必须打破部门各自为政现状,推动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同频共振,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溯源的协同工作机制。既要持续强化路面违法查处,也要压紧压实销售环节监管责任,堵住非标车辆入市通道,减少新增违规车辆,才能避免整治沦为“一阵风”,切实守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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