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违法成立通江县城南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也违法运作,业主向壁州街道办事处反映,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一意孤行,有人认为业主是一盘散沙,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无可奈何。违反的法律法规有: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 最初,是由城南社区居委会负责成立业委会。在业主的强烈反对下,就由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设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但是,2026年7月17日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发布的设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中,落款却是“城南社区居委会”,加盖的又是“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的公章,牛头不对马嘴。并且,筹备组未指定筹备组组长,筹备组成员也没有分工和联系方式。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早在2010年,通江县房管局就在本小区组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通江县房管局备案以后,经通江县公安局同意,还刻制了“通江县城南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章,业主委员会还运作了很多年。但是,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的公告中却要么是“城南社区经济适用房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要么就是“城南社区经济适用房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请问:如果本次成立的业委会算是首届或者是第一届,那么2010年成立的业委应该算第几届?难道2010年成立的业委会算“负一届”吗?简直是滑稽可笑! 在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没有提交书面承诺的情况下,筹备组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了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公告,严重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026年8月6日,筹备组发布了《壁州街道城南社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召开首届业主委员会的公告》,落款也是“经济适用房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内容却是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业主大会。内容与标题和落款又是牛头不对马嘴。最终结果是: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是业主大会,而不是“召开业主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业主大会现场投票时,是实行无记名投票,凡是到场的人都有一个投票权。造成的结果是:有的一家到场的有5个人就可以投5票。尽管是无记名投票,现场投票结果也只有43人投票。会议主持人又擅自宣布投票时间延长3天。延长3天的结果,所谓的投票人数也只有75人,这些票源是怎么来的只有通江县壁州街道办事处和城南社区的人知道。即使75人也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票数。因为本小区业主至少有148户。但是,筹备组却宣布业主委员会成员投票达到法定票数。这明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筹备组成员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后,就应该退出筹备组。但是,本小区5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直到投票结束计票结束甚至直到今天一直还是筹备组成员,这5个所谓当选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还以筹备组成员的名义在筹备组公告上签了名。这也严重违法。 业主大会筹备组还有很多严重违法违规之处,我都懒得列举了,可认说整个操作就是随心所欲一塌糊涂。有业主多次抗议多次投诉。但是,壁州街道办事处始终装聋作哑不予理会,放任筹备组违法操作。 我最后问一句:如果有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壁州街道办事处能够保证所谓的投票结果不被人民法院撤销吗?如果被人民法院撤销了,壁州街道办事处这些公仆们还有脸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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