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 2026年2月24日,西充县城北广场,一条黑色大狗多次扑咬孩童,两个小孩被咬伤,热心市民扔单车、持木棍把狗赶走,第二天晋城派出所回应说狗和主人都找到了。 这不是个例。莲花湖休闲步道、各大公园广场、学校附近、小区院落、居民楼、大街上,遛狗不拴绳的现象遍地都是,甚至有在居民楼一楼放养大中型犬的,无人过问,没人登记,疫苗打没打不知道,有没有办证更不知道。 温和的狗主人会说“我的狗很乖不咬人”,横的会说“关你屁事,咬着你了吗?”曾亲眼见到城一小步行街流浪狗追着小孩嘶吼,纪信广场狗撞倒老人,主人不知去向。 法律早就划了红线,不是没人管,是没人认真管。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是饲养动物扰民的处罚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规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人的,同样可处拘留和罚款。遛狗不拴绳,已经明确属于“未采取安全措施”,咬人就要担责。 西充县政府2023年印发的《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写得清清楚楚:公安局负责犬只行政管理,包括登记、查处扰民、收容无主犬;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公共场所违规携犬;乡镇街道协助管理。方案白纸黑字要求“携犬只出户时应当拴犬绳,由成年人牵领”。 制度不缺,缺的是执行。 更关键的是,南充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已经纳入2026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立法在推进,但西充县城的狗患等不起立法完成再解决。在现有法规框架下,该罚的罚、该收的收,不是没有依据,是有没有决心的问题。 几个具体建议,希望相关部门正面回应: 一、公布举报渠道并确保响应。市民遇到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犬,可以拨打什么电话举报?打了之后有没有人管、多久到场、处理结果是什么,需要一个明确的反馈机制。 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大街上、莲花湖步道、各广场公园、城一小周边、居民楼,(好像到处都是狗患?)这些是遛狗不拴绳以及溜违规禁养犬的高发地段。不要等出了事再“集中整治”,平时就要有人管。 三、摸清城区犬只底数。 哪些办了证、哪些打了疫苗、哪些属于禁养犬种,底数不清就谈不上精准管理。社区网格员、物业、派出所应该联动起来。 四、依法查处几起典型案例并公开。 新法已经实施大半年了,西充有没有因为遛狗不拴绳被处罚的案例?有没有饲养禁养犬被处罚的案例?如果有,公开出来,让养犬人知道法律不是摆设。如果没有,那说明执法环节出了问题。 一条狗绳,拴住的不只是狗,是养犬人的责任心,也是相关部门的管理能力。莲花湖边的晚风不该夹杂着犬吠的惊吓,广场上孩子的笑声更不该被恶犬打断。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市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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