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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盛宇航,现实名举报法官刘霞,本人在2026年6月29日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成功,于2026年7月22日开庭审理,案由民间借贷,案号(2026)川1902民初5076号。 事情经过:
案件开庭当天,简易程序,我在庭上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借条原件,催要记录(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是2026年11月30日,但我给被告在2026年6月22日告知了要求他提前还款,被告当时说无力偿还,我说要立即起诉被告,被告同意我起诉,当时有电话录音和视频,电话号码也是被告本人的)。被告缺席未到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告诉我,尽快给我下判决,不给钱就执行被告。但是第二天刘霞法官打电话给我说,现在给你变更为普通程序,让我去找被告协商,说借条还款时间没到,随即又去调查被告,2026年9月4日,被告对法官说有证据证明,钱不是我的,被告还说借条是我胁迫他打的(为什么不报警?如果是胁迫的,我本人愿意付相关刑事责任),我喊法官让被告提供相关证据,但是要有具体时间,不能一直等待,而法官不说让被告提供证据最晚时间,说要宽容被告,给被告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
问:
1、证据齐全,不下判决,为何?
2、法官为何要如此宽待被告为何?法律规定,当庭未举证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事后又说有证据,法官又不限定时间让被告提交,一直拖着,不下判决!
3、刘霞法官的能力是否足够?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案件,一直迟迟未下判决。
赠予刘霞法官:
上联:被告缺席仍宽限 下联:证据如山久不判
横批:厚待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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