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20|评论: 5

[四川群众呼声] 嘉陵区川北购物中心小区公共天台养鸡半年扰民,城管公然推诿甩锅,是不懂法还是刻意包庇漠视老人死活?

[复制链接]

本人73岁,身患高血压,家属68岁身患糖尿病,二人年老体弱,长期受病痛困扰。家住嘉陵区川北购物中心小区2楼,同楼栋住户霸占全体业主共有的二楼公共天台,私搭鸡圈饲养家禽6只,违规养殖长达半年。鸡粪露天堆放,恶臭熏天、蚊虫鼠害泛滥,家中完全无法开窗通风;我方三次放下身段友善沟通,对方非但拒不整改,还肆意出言羞辱高龄老人,言语恶劣至极,致使我夫妻二人精神压抑、睡眠崩溃,血压血糖持续失控,身体健康遭到不可逆的损害。

本人已于2026年8月19日通过12345微信小程序实名投诉,工单编号:NCW2026081902463。社区工作人员已现场拍照取证,承诺联动城管执法部门处置;然而城管人员到场后仅草草拍照停留,便直接甩手走人,公然宣称小区楼层公共平台不在其管辖范围、无权处置该违法行为,对明目张胆的违规污染行为视而不见,典型的推诿履职、行政不作为。

法律条文清晰明确,城管执法权责不容狡辩

1.《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城镇住宅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第六十四条明确,此类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代为清除。

2.《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饲养鸡、鸭等畜禽;第四十四条规定,城管部门可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拒不整改的予以没收,并处相应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公共天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区域,侵占公共空间、污染环境、侵害相邻居民合法权益,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有市容环境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法定职责。
南充全市各区县均有大量小区楼顶、公共平台违规养鸡被城管依法整治拆除的实操案例,所谓“楼层平台管不了”纯属无稽之谈,是执法人员为逃避履职编造的借口。

灵魂质问,直面失职问题
省、市、国家三级法律法规白纸黑字,明确划定城管的执法边界与法定责任,执法人员却公然违背法规、以无权管辖为由敷衍刁难老年群众,到底是平日里漠视法律法规、根本不学法不懂法,还是刻意偏袒包庇违规住户,肆意漠视我们老年重病居民的基本生存权益与生命健康?
本人严正提出要求:嘉陵区城管局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书面答复,明确列明法律依据,说明为何小区公共天台违规养鸡城管无权执法。若拒不履职、拒绝书面答复,本人将依法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本人强硬诉求

1.即刻责令涉事住户限期清空全部家禽、拆除违规鸡圈,彻底清理天台鸡粪等污染源,恢复公共区域整洁;

2.严肃核查本次城管工作人员推诿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失职行为予以纠正问责;

3.整件事情的全部处置过程、最终处理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本人;

4.对违规住户侵占公共区域、污染环境、辱骂老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我们老年群众本就受慢性病折磨,只求一个安静健康的居住环境,私下沟通退让无果、政务投诉遭遇推诿,万般无奈之下求助问政平台,恳请上级部门严肃督办,严厉整治基层执法懒政怠政问题,维护老年公民的合法居住权益与人身健康安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8-2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内还能饲养鸡、鸭等畜禽?

 楼主| 发表于 2026-8-27 15: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沟通,对方称短期吃不完。第二次沟通,对方诡辩楼下垃圾桶有异味怎么不去管。第三次沟通,让少养点,对方确让我方下跪求她。
IMG_20260819_131738_BURST001_COVER.jpg

发表于 2026-8-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恶邻没有办法了吗?找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处理。

发表于 2026-8-2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管理,拆除鸡窝。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邻居找养鸡住户理论还曾经发生拉扯,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劝导让处理鸡舍停止养鸡结果就是被追着骂!只是我家离鸡舍最近就一墙之隔,忍了快八个月,衣服晒阳台都是鸡屎味,白衣服上全是苍蝇屎黄点!碍于邻里关系一直都是劝说没有强硬要求,结果是越养越多了,反倒是她还恼羞成怒让我们下跪和她说话!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