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对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会统一标注为"任职异常"。
标注规则与影响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发布的监管规定,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会对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注册人员进行**"任职异常"标注**。
标注期间,该人员将受到以下限制:
- 不得作为企业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的有效人员使用
- 不得用于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业务
- 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中的人员配置
整改与取消标注被标注为"任职异常"的人员,需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注册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取消标注:
- 本人劳动合同
- 社保缴纳凭证
- 在单位工作的辅助证明材料
- 相关情况说明
整改材料经市级住建部门核查无误后,报省住建厅取消异常标注。
关联监管措施除"任职异常"标注外,平台还会对 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人员采取加强监管措施,包括人员现场核验等方式,并将聘用该类人员的企业列为 资质动态核查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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