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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案由: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 民族:__
出生日期: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协和镇长喜村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
姓名:瞿荣凤 性别:__ 民族:__
住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协和镇中和村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拆除其违法修建的停车库,彻底清理违建设施及杂物;
2. 判令被告恢复被侵占的原告林权坎、公共排洪排水沟原状,消除排水堵塞、林地损毁隐患;
3. 判令被告赔偿因其侵占林权、破坏排水设施、违法建房给原告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以举证、评估为准);
4.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协和镇长喜村合法村民,依法享有本村对应林地、林权坎及周边附属公共排洪排水沟的合法使用、占有权益,该林权及排水设施系原告长期管理、使用的合法财产及村内公共附属设施,权属清晰、使用多年无争议。
被告瞿荣凤系安岳县协和镇中和村村民,与原告属地相邻。被告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未征得原告及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非法侵占原告所属的林权坎土地,同时填埋、损毁、占用村内原有公共排洪排水沟,恶意破坏原有排水体系。更为严重的是,被告擅自在侵占的土地上违规私自修建停车库,该建筑无国土、住建、乡镇规划部门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被告的系列侵权行为,造成多重恶劣后果:其一,非法侵占原告林权土地,直接侵害原告合法林权权益,造成林地权属、使用权益受损;其二,填埋、堵塞排洪排水沟,彻底破坏原有自然排水通道,每逢雨季极易造成积水、内涝,不仅导致原告林地积水受损、土壤冲刷流失,还严重威胁周边村民房屋、田地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三,未批先建违章停车库,违法占用集体及个人土地,违建建筑持续侵占原告权益,侵权状态持续存在。
原告发现侵权后,曾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要求被告停止侵占、拆除违建、恢复沟渠及林权坎原状,同时向村委会、乡镇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被告拒不改正、拒不停止侵权,持续占用违建,严重损害原告合法财产权益与相邻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及长期权益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未经许可侵占他人林权、破坏公共设施、违法搭建建筑的行为,已构成明确侵权,应当依法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集体公共利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主体资格、户籍地权属属地);
2. 林地权属证明、村集体土地台账(证明案涉林权坎归原告管理使用);
3. 现场照片、视频(证明被告侵占林权坎、堵塞排水沟、违规修建停车库的事实);
4. 沟通记录、证人证言(证明原告多次维权、被告拒不整改的事实);
5. 村委会情况说明、乡镇部门核查记录(证明案涉建筑无审批、属于违章违建);
6. 损失凭证、现场损毁记录(证明原告因侵权遭受的经济损失)。
此致
安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原告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
1. 本诉状副本__份(根据被告人数+1份法院留存);
2. 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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