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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买猫变 “领养”,还要搭售3600元猫粮?成都小伙遭遇宠物店低价引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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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7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成都市民小张(化名)打算入手一只暹罗猫,将需求发布在社交平台后,有人主动找上门,800元的报价让他十分心动。可按照对方指引去到线下宠物店后,事情却并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简单,一场精心设计的消费套路就此浮出水面。

低价为饵!800元买猫暗藏捆绑陷阱

小张回忆,线上沟通时商家报出猫咪800元的价格。可到店之后,报价随即上涨,商家又提出,如果想要享受猫咪6个月质保,就必须购买指定猫粮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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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线上跟我说800元,到店又改口要1500元。”面对小张的质疑,商家先做降价安抚,随即引导他坐下来签署协议。“签合同的时候才告诉我,猫粮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不同套餐,想要六个月质保,就得买六个月指定品牌猫粮,猫800元,半年猫粮3600元,整套算下来要4400元。”

所谓“质保”——商家口头宣称,门店和指定宠物医院开展合作,猫咪生病,买家只承担检查费,治疗费由门店承担(猫瘟等除外)。但翻看协议文本,上面写的并不是治疗费,而是“调理费”,口头承诺和书面条款出现明显出入。

值得注意的是,宠物店要求购买的是一款市面上并不多见的小众猫粮。按照门店标价,一包1.3千克的猫粮售价258元,每公斤单价甚至超过多款主流品牌猫粮。这份半年套餐包含12袋猫粮外加6罐宠物营养补充剂。

签约当日,小张没有把全部猫粮带走,只取走一半,猫咪也暂放在店里寄养。冷静之后复盘整个交易过程,小张越想越不对劲,仔细翻阅合同,发现多处漏洞,这才察觉自己大概率落入消费圈套。

合同漏洞百出,想要退款处处碰壁


这份由宠物店出具的协议,处处透着不合理,小张向麻辣社区记者罗列了多项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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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领养”协议单 小张提供)
合同主体信息模糊,仅笼统标注“宠物店”,没有完整门店名称,也未加盖公章,只有简单文字条款,并不具备完整的交易法律效力,属于一份极不规范的合同。更令人费解的是交易性质被篡改:明明是花钱买猫的买卖行为,合同标题与内容却写成“猫咪领养”。

小张提出全额退款的诉求,遭到商家拒绝。对方表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不是网购,不存在7天无理由。”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协调后,店家表示猫咪可以退回,但3600元猫粮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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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四川群众呼声)

商家辩解:高价猫粮事出有因,低价是中介引流

麻辣社区记者陪同小张来到涉事宠物店,就合同瑕疵、捆绑消费、线上低价引流等问题和商家核实沟通。

针对买卖篡改为领养这一核心矛盾,商家承认合同存在瑕疵。负责人解释,这份领养合同是开店初期沿用的旧模板,接手上一家门店遗留资料,没有及时更新,门店实际做的是宠物售卖生意,不会改变本次交易的实质。

对于消费者指责的强制搭售高价猫粮、捆绑售后质保,商家并不认可属于强制消费,商家称并不是不买猫粮就不能带走猫,只是买猫粮才赠送质保服务。麻辣社区记者暗访发现该门店实际操作规则:中高价位的猫狗可以直接带走,低价猫狗不能直接带走,至少要绑定一个月猫粮套餐。

商家称,宠物体检、照料、售后养护都有人工运营成本,质保服务由猫粮厂家配套,因此质保期限必须和购粮套餐绑定。“一方面,开店不是做慈善,另一方面,贸然更换猫粮,猫咪很容易腹泻生病。”商家称,顾客也可以不买猫粮直接带走猫咪,但需要24小时内自行带猫完成体检,后续猫咪换粮应激、肠胃类疾病,全部风险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商家称,网上800元、399元这类低价售卖猫狗的信息,是外部中介发布的引流广告,门店多次因为虚假低价和中介发生矛盾,但为了获取线上客源,只能默许该模式。负责人还算了一笔账:暹罗猫进货成本已经高于800元,单只猫咪销售提成就达1380元,卖猫本身并不赚钱,房租、人工、水电开销,都要依靠配套产品的利润来填补。

纠纷和解:消费者承担部分损失,门店予以退款

8月2日晚,经过麻辣社区记者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小张放弃猫咪,退回已经领取的猫粮;小张承担门店1600元经营损耗;宠物店退还小张2800元。
小张的故事虽然落幕,但类似套路仍在不少养宠新手身上重演。
划重点!这些操作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名为领养实为买卖,捆绑搭售属于违法行为 本质是宠物买卖合同,商家把宠物和高价猫粮捆绑销售,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霸王条款” 法律上无效 合同里 “不包潜伏期疾病”“只换不退”“强制消费” 等内容,属于免除商家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6、497条,该类条款无效。若宠物因潜伏期疾病死亡,商家应当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维权有渠道,但时间成本较高 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流程耗时耗力,执行同样存在不确定性。

律师表示,这种线上中介低价引流、线下门店成交的模式,属于不诚信经营手段。营销行为被拆分成多个经营主体分头完成,割裂责任主体,在证据不充分的前提下,很难直接认定宠物店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这是商家刻意钻法律与证据漏洞,组合设计出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营销套路。即便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掌握部分线索,受限于多主体割裂的现实,也存在处罚难的困境。目前没有特别直接有效的破解办法,一方面需要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踩坑,另一方面也呼吁监管部门加大对此类模式的监管力度。

律师提醒


不要轻信网络低价领养、低价卖宠广告;到店遭遇强制搭售,果断拒绝直接离开;签署协议务必逐条细读,存在不合理条款坚决不签字;完整留存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全部证据,发生纠纷及时投诉举报。

看似捡漏的低价诱惑背后,早已暗中标好了代价。喜爱小动物的心意不该被商家利用,理性消费,才是最好的自我保护。(川网传媒·麻辣社区记者 付奕祥 实习记者 乔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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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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