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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开江县工业园区内违规排放污染气体”已收悉,我委会同开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迅速开展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达州聚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开展项目环评,202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1月与县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租用兴乐康蚕丝家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该企业距离普安镇翰林首座小区相隔200米左右,2024年3月试生产,主要使用破碎后的废旧塑胶片料生产加工塑胶颗粒,企业按照环评要求配备了活性碳、光氧废气处理设施等,2025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5年11月完成环评竣工验收,但在生产过程中,周边确有塑胶味道。
二、处理情况
2025年12月,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环保部门、普安镇鑫源社区组织居民召开了座谈会,对该企业存在的设施设备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整改。2026年1月,开江生态环境局邀请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2026年1月,环保部门指导该企业安装了喷淋塔废气处理系统,增加去味王药剂对气味进行处理。
2026年7月30日接到举报件后,工业园区管委会第一时间与开江生态环境局到现场开展核查,经了解,聚茂塑胶2026年至今实际生产天数不到一个月,现场查看时当日该公司未生产,经进一步核实,其于2026年7月29日17时至7月30日凌晨2时进行了生产作业,该公司虽已配套活性炭吸附及水喷淋设施,但异味仍未根除,已联系生态环境检测部门于8月6日对该企业设施设备和废气排放情况再次进行监测,在监测结果未出之前,要求企业暂停生产。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现场核查,环保部门再次到企业现场核实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会同市生态环境检测部门,8月20日前拿出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监测相关数据和报告,坚决做到达标排放。二是强化巡查监管,对该企业进行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核查环保设施设备状况,确保正常运行。三是积极推进搬迁,该公司与居民区缺乏有效防护间距,扩散条件有限,后期积极与业主方沟通,争取让其另行选址对企业进行整体搬迁。
办理人员:张力 联系电话:8204222
开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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