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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比亚迪4s店欺诈、违约谁可以监管,消费者维权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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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8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此平台投诉绵阳市高新鑫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4S店,门店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堡山路南段与辽宁大道交叉口正西方向221米左右,投诉大概事由:本人家住江油,专程携全家四人前往绵阳该门店看试驾车,4S店收取意向金承诺锁车7天,双方确认转为购车定金后,该门店无视定金约定无视我方利益,单方面将车辆转售第三方,存在一车二卖违约行为。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回复存在纵容市场欺诈消费者,工作敷衍不作为。
事件详细经过:
2026年6月26日下午比亚迪销售罗销售主动与我联系沟通买车事宜,我告诉他我的家庭需求为:“6-7坐SUV车,纯电续航里程高的。”罗销售向我推荐了唐L;
2026年6月27日中午12点与比亚迪销售罗销售约定6.28到4S店看车,明确告知特意去看试驾车唐L;
2026年6月28日上午9:57携全家6人从江油到达4S店,罗销售为我介绍了唐L,并安排同事试驾车,12:10我向4S店缴纳2000元意向金,罗销售向我微信发信息:“收到两千意向金,犹豫期保留车一个星期”,并给我开具了收款票据;
2026年6月28日15:30左右,我与罗销售沟通了试驾车辆的检测能不能看纸质报告,罗销售给我发二手车购车须知;
2026年6月28日16:15,我微信回复比亚迪销售罗销售确定拿这款车,并与他通过微信确认将意向金转为“定金”,并得到比亚迪销售罗销售确认;
2026年6月28日16:31,罗销售微信语音通话告诉我车已被另外一个顾客预订,并且告诉我:另外一个顾客已支付订金给“精诚二手车”,精诚二手车成交价格比我高。我要求销售公司提供比我提前支付的凭证,对方未提供;
作为消费者,我不认可该销售人员说辞,明显存在前后矛盾推脱,无视我的消费利益和需求。玩弄顾客,消耗我全家人的精力和时间。

该事件本人向当地12345及12315皆反馈投诉,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时间已接近一个月,本人交的定金也未归还一直扣押在该单位;私下与对方沟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但对方以未签合同为理由拒绝(根据民法典规定,认可温馨文字、聊天记录作为书面合同,且我们微信确认为“定金”,消费者的权益和诉求应该得到支持和认可),诚信经营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底线,失信于人应该为后果买单,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投诉至今未得到处理,商家违背诚信经营法定基本原则,一车二卖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拒不履行购车约定,经销商未城市履约,事后拒不妥善处理投诉未按时限解决投诉,期待相关部门合法合规处置
诉求:1、门店道歉,解除交易;2、双倍退还定金;3、请求对该汽车经销商做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并将违法信息纳入汽车流通企业信用公示。
以上为本人7月向平台投诉事项,但当地相关处理部门仅以一张付款截图证明对方比我先支付定金,敷衍回复(若商家提供的截图能证明比我预先支付订金,而商家明知车辆已出售情况下还与我商议购车、定金的洽谈等一系列操作,做实了商家一车二卖,违背诚信、违约行为,对此回复部门确无视事实),完全不顾整个事件经过为比亚迪店主动邀约我看车,微信的诸多承诺不遵守,随意违约等行为为比亚迪责任,并非该我作为消费者承担,我为此的费用支出谁买单?本人提供的证据事实清楚,当地政府不考虑作为消费者在本次事件中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无视商家作为市场经营者严重的背信违约的行为不顾,纵容该汽车公司违背诚信、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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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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