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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有奖发票全面上线实施 活动将持续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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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5 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成都、泸州参与国家级有奖发票试点后,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有奖发票活动。截至2026年7月9日,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等18个市(州)活动平台已全面上线。活动将持续至2026年9月30日。

参与条件

谁能参与?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

在哪消费?

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行业经营主体

发票范围及中奖金额

个人真实消费取得、合法开具、抬头为消费者个人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单张发票最低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不超过1万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据实兑付。

参与方式

云闪付平台

覆盖城市:自贡、攀枝花、德阳、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甘孜、凉山

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并定位在所在市州;

第二步:在首页点击“有奖发票”专栏,按活动规则上传发票参与抽奖。

支付宝平台

覆盖城市:绵阳、乐山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 APP并定位在所在市州;

第二步:搜索「绵阳市有奖发票」或「乐山市有奖发票」进入活动专区;

第三步: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动录入发票信息上传,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参与抽奖。

温馨提示:各地每日上传发票数量有限制,具体规则以活动页面说明为准。

注意!这几类发票不能参与

(一)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

(二)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三)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四)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五)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特别提醒

成都、泸州全国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正在持续开展。

成都: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7月30日23时30分结束。

泸州: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7月31日结束,发票开具日期截至2026年7月28日(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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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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