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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乱象!一个人可以同时任两个不同小区的党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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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8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经开区党工委:


举报人: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滨湖社区群众
被举报单位: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党工委
被举报人:滨湖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梁青松;神州南都、经开万达小区党支部书记何文波;滨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何春梅


举报请求:
1. 彻查塘汛街道党工委违规审批干部跨小区兼任党支部书记、突破党建任职规定的乱作为问题,依规追责相关责任人;
2. 严查何春梅党龄造假、入党考察程序违规、档案管理混乱、带病提拔的违纪问题,撤销其违规任职资格;
3. 追责何春梅任职期间履职失责、漠视群众利益、监管缺位、放任小区违法换届的失职渎职行为;
4. 全面整治滨湖社区基层党建乱象,肃清基层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修复受损的基层政治生态与政府公信力。

事实与理由: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核心纽带,基层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履职必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党纪法规,坚守程序底线、履职底线、为民底线。然而,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党工委漠视党纪国法、肆意突破制度红线,放任滨湖社区出现多人违规跨小区兼任党支部书记、干部党龄掺假、程序架空带病提拔、履职躺平失责、监管全面缺位等一系列严重乱象,基层权力沦为少数人谋私、安插亲信的工具,群众合法权益被肆意践踏,基层治理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具体违规违纪事实如下:

一、塘汛街道监管失序,放任干部违规跨小区兼职,基层党建制度形同虚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任职需依托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属支部,立足对应辖区开展党建工作,严禁无合理依据跨区域、跨支部兼任支部书记,杜绝基层党建岗位重叠、权责混乱、监管悬空问题。该条例旨在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开展,确保每个小区党支部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切实服务辖区党员群众。但塘汛街道党工委无视上述硬性规定,公然放任两名基层干部违规兼任两个小区党支部书记,制造基层党建荒诞乱象。

        其一,滨湖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梁青松,身为退役军人、在编在岗社区干部,月工资待遇3万元,其个人党组织关系仅隶属于鸿越瑞格小区党支部,无任何组织调配、工作需要的合规依据,却同时兼任鸿越瑞格小区、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两个小区的党支部书记。一人身兼双小区党建第一责任人,必然导致精力分散、履职浮于表面,无法兼顾两个小区的党建工作、党员管理、民生服务,彻底违背基层党建一岗一责、精准履职的核心要求。塘汛街道作为基层党建主管单位,明知其违规兼职却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约谈处置,属于典型的监管不作为、履职乱作为。

       其二,神州南都小区党支部书记何文波,党组织关系固定隶属于神州南都小区,同样无任何合规审批流程,违规兼任经开万达小区党支部书记。经查,何文波系神州南都小区开发商在职工作人员,长期跟随开发商负责人及其家属从事小区相关经营活动,存在明显的利益关联身份。其以开发商从业人员身份,跨小区把控基层党建岗位,极易利用党建职权为开发商谋取私利,损害小区业主公共利益。塘汛街道党工委对该违规任职行为视而不见、默许纵容,突破基层党建任职基本准则,让小区党支部沦为利益关联人员的占位工具,严重扰乱滨湖社区基层党建格局。

       两名干部无合规理由、无审批流程,跨小区兼任支部书记,是塘汛街道党工委履职失范、权力放任的直接结果,充分说明该街道基层党建管理毫无规矩、选人用人毫无底线,党纪条例在基层沦为一纸空文。

       二、严重违反党纪条例,何春梅党龄掺假、程序架空,实现“火线上位”式违规提拔
       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入党有着严格的法定流程和硬性标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社区党委书记任职一般需具备1年以上党龄,这是基层党务干部任职的硬性门槛,是保障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干部履职能力的基础前提。同时,党员发展必须严格经过申请、培养、考察、预审、公示、表决等全流程,培养考察期必须充足,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但塘汛街道党工委完全架空党纪程序,为何某某量身定制提拔通道,打造基层带病提拔的典型乱象。

       一是党龄不达标,任职资质严重不符。经查,何春梅于2021年6月才正式入党,截至2025年其被提名滨湖社区党委书记时,党龄仅为4年,看似满足基础年限,但核心问题在于其入党流程严重违规,党员身份本身存在重大瑕疵,任职资质自始不合规。更离谱的是,官方针对其入党时间的回复出现“2021年6月应为2022年6月”的矛盾表述,足以证明其党员档案管理极度混乱,资格审查完全形同虚设,党员身份真实性、合法性存疑,属于典型的党龄掺假、资质造假。

       二是入党考察期严重缩水,流程全面违规。2020年12月,何春梅任职三江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之后,才提交入党申请书,从提交申请到正式入党仅用时半年时间。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发展对象考察流程必须完整规范。何某某半年速成入党,完全跳过了充足培养、长期考察、群众评议、全面审核的核心流程,属于严重的程序违规,其党员资格获取不具备合法性,是基层党建审核人员失职、街道党工委纵容包庇的结果。

       三是履历平庸毫无建树,却被破格量身提拔。2020年12月至2025年8月,何某某在三江社区担任居委会副主任近五年时间,分管民生服务、基层治理等核心工作,任职期间无任何民生服务实绩、无基层治理创新成果、无群众认可的工作业绩,日常工作敷衍应付,群众口碑极差,辖区居民对其履职能力、工作态度普遍不满。按照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此类无实绩、无口碑、无能力的干部绝无晋升资格。但2025年8月,塘汛街道党工委无视民意、无视工作实绩,强行将其调任滨湖社区挂职党委副书记,随后快速提名其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晋升过程毫无工作衔接、无民意基础、无考核依据,完全是量身定制的提拔跳板,属于赤裸裸的违规提拔。

       四是换届选举程序全面架空,民主制度沦为内定工具。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换届提名,必须经过党委委员会议集体酝酿、党员代表意见征求、组织全面考察、民意测评、公示公告等全流程规范操作,确保选拔公开、公平、公正。但何某某的提拔提名全程违规,塘汛街道党工委搞“一言堂”式操作,跳过党委集体酝酿、跳过党员民意征集、跳过考察公示、跳过民主测评,直接由上级单方面指定人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策三大核心法定程序全部跳空,基层换届选举制度被彻底架空,沦为少数人安插亲信、输送利益的私人工具,严重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纪律。

       三、履职全面失责躺平,漠视群众利益,基层治理职能彻底失效
       干部违规上位后,并未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反而长期摆烂躺平、失职缺位,彻底背离基层干部的初心使命,辜负群众信任,而塘汛街道全程监管缺位、放任不管,导致群众权益持续受损。

        其一,社区主责履职摆烂,民生服务形同虚设。滨湖社区属于商住密集型社区,小区数量多、业主基数大、物业纠纷、违建乱象、公共收益管理等矛盾问题频发,基层治理任务繁重、群众诉求迫切。但何某某任职滨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后,长期脱离群众、脱离一线,从不深入楼栋走访调研、从不排查辖区安全隐患、从不主动对接群众诉求。针对业主反复反映的物业违规操作、小区公共收益流失、违章建筑泛滥等核心民生问题,始终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长期处于“失联群众、缺位岗位”的状态。同时,其主导的社区党建工作流于表面,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管理松散,彻底丧失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基层党建沦为形式主义空壳。

        其二,兼职占位不履职,失职失责引发民怨。早在三江社区任职期间,何某某违规兼任涪滨印象小区业委会委员,任职期间严重不作为、不履职。拒不服从小区业委会正常管理,无故缺席重大业主会议,拒不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对小区公共收益流失、物业违规运营、业主权益受损等各类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长期占位不干事、在岗不履职。在群众持续质疑、多次举报维权的舆论压力下,其才被迫于2025年10月辞去业委会职务,其失职渎职、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已然坐实。

       其三,放任小区违法换届,监管全程隐身失责。2026年3月13日,滨湖社区博雅海润广场小区启动第一届业委会换届工作,换届期间接连上演多项违法违规闹剧: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微信群私下表决强行修改小区管理规约、包庇超龄及问题带病候选人、违规侵占业主共有产权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持续近两个月,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作为直接监管主体,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直接撤销违规决定。何某某作为滨湖社区一把手,是小区业委会换届的第一监管责任人,面对全程持续的违法换届行为,全程隐身装睡、不作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不回应,对业主多次实名举报、维权诉求置若罔闻,甚至被群众质疑为违法业委会站台撑腰、包庇违规行为。从3月29日业委会违法篡改规约,到4月10日违规公示问题候选人,违法乱象持续发酵,而塘汛街道作为上级监管单位,同样推诿扯皮、监管缺位,街道、社区两级监管体系彻底瘫痪。

       四、深层乱象拷问:塘汛街道权力失控、监管失责,彻底背离为民初心
       本次滨湖社区暴露的干部违规兼职、带病提拔、履职失责、监管缺位等一系列问题,绝非个体失职,而是塘汛街道党工委系统性乱作为、制度性失灵的集中体现,暴露出三大核心深层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存在重大黑洞,权力干预肆意妄为。何春梅党龄存疑、入党违规、履历空白、政绩全无、群众口碑极差,完全不符合基层社区主官任职标准,却能突破多重党纪法规红线,被火速提拔、一步到位上位。塘汛街道党工委公然无视党员群众反对声音,违反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程序强行指定人选,考察工作流于形式,刻意隐瞒其履职劣迹、违规履历,背后大概率存在权力干预、人情操作、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基层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底线被彻底击穿。

       二是基层监管体系全面失灵,层层失守形同虚设。社区作为小区治理、业委会监管的直接主体,何春梅履职期间全面放水、放任违法乱象;塘汛街道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对社区干部违规兼职、违规提拔、失职渎职、小区违法换届等所有问题全程默许、放任、包庇,对群众举报诉求推诿敷衍,两级监管机制彻底失效,基层监督问责制度沦为摆设。

       三是初心使命彻底迷失,公权力沦为私人工具。涉事基层干部完全丧失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将公职岗位、公共权力当作个人晋升、谋取便利的工具,无视群众疾苦、漠视公共利益、践踏群众合法权益。塘汛街道党工委纵容乱象、包庇违规,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污染基层政治生态。

       四是身边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提拔事前报告制度。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第四条:领导干部秘书、驾驶员等身边工作人员,以及其近姻亲,在领导干部管辖区域提拔下一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事前书面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意见,未经批复不得启动提拔程序[color=rgba(0, 0, 0, 0.5)]。

       塘汛街道主要负责人驾驶员属于法定 “身边工作人员”,何春梅系其配偶,属于近姻亲;滨湖社区党委书记属街道管辖下一级基层领导岗位,该提拔事项属于必须事前上报审批的情形,未按程序上报即违规。

      五是禁止利用职务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谋人事便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纵容、默许配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color=rgba(0, 0, 0, 0.5)][backcolor=rgba(0, 0, 0, 0.04)]。廉洁纪律明确禁止领导干部默许司机等身边人借助自身影响力干预基层人事调整,借特殊身份为配偶提拔铺路,属于典型借势谋私、任人唯亲,破坏公平选人用人环境
      六是选拔任用回避硬性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讨论干部任免、开展考察时,凡涉及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相关人选,相关领导必须全程回避;不得授意、暗示组织部门倾斜照顾该类人员。若街道主要负责人未主动回避、或通过驾驶员间接向组织人事环节打招呼、施加影响,提拔流程存在程序瑕疵、利益输送风险。


       综上,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党工委乱作为、监管失责,多名基层干部违规违纪、失职渎职,多项行为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物业管理条例》等党纪法规,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民怨极大。为肃清基层乱象、严肃党纪国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修复基层政治生态,恳请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介入全面彻查,从严追责问责所有涉事责任人,撤销所有违规任职、违规提拔结果,整治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乱象,给辖区群众一个公正透明的答复!

特此举报!
举报日期: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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