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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反映的交通补贴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川农函〔2024〕378号)精神,对2026年跨区域务工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根据务工地点及稳定务工就业时长,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县外省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
您提到的到高坪区和岳池县务工,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给予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给予4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到上海市和重庆市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但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才能进行申请。
感谢您对我县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我局将持续把惠民政策办实办好。若对回复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话(0817-8880368)咨询,或前往蓬安县农业农村局(迎宾街39号二楼)现场咨询,我局将及时为您答疑解惑。
蓬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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