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林冲误入白虎堂,取证方式存疑 2025年12月29日,古勇等人对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并未当场让当事人核对签字。 第二天——12月30日——才通知当事人到财政局签字。当事人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制、执法人员在场、对法律程序并不熟悉的情况下签下了名字。 《水浒传》中,高太尉以"看刀"为名将林冲诱入白虎节堂,然后以"持刀闯堂"的罪名将其拿下——这就是设套。做完笔录不让你看,隔一天再叫你来签字——如此取得的笔录,其真实性和自愿性均存在重大疑问。 █ 证据:询问笔录签字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笔录正文询问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两者不统一的事实本身即为证据。 █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7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等进行全过程记录"。截至本文发帖之日,古勇未提供该次询问的全程音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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