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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七旬残疾老农三十载漫漫维权路:只盼一份公道,一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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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9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旬残疾老农三十载漫漫维权路:只盼一份公道,一世安稳

大家好,我是董朝双,今年 72 岁,家住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海棠村。我是一名智力、听力二级残疾人,自幼身体不便,一辈子靠务农为生。1992 年,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依法征收,从此成为一名失地农民。三十余年来,我辗转于街道、信访、司法等各个部门,一次次提交材料、陈述经历,不是无理纠缠,只是想要拿回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收入,守住一名残疾人最基本的生存底线。

今天我写下这些文字,将三十余年的经历如实分享在网络上。文中所有内容均有残疾人证、法院裁判文书、医院诊断证明、社区核查笔录、信访回执等实物证据佐证。我始终坚信我国的法治体系,尊重各级机关的工作,发文只为让我的困境被看见,期盼问题能依法得到解决。

1992 年,阆中市依据阆发(1992)137 号文件开展征地工作。这份文件明确规定,征地范围内的孤儿、残疾人必须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所有征地补偿款、自谋职业安置费需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冒领。当时村里征地招工,全体村民与党员共同推荐我作为安置对象,这是我彼时唯一能获得稳定工作的机会,可最终招工名额被他人顶替,我彻底失去了就业出路。

作为持证残疾人,我也没能按照政策领取专属生活补助。更让我无奈的是,属于我的征地补偿款、自谋职业款项迟迟没有发放。多年后,社区工作人员核查确认:同村村民邹桂君名下8000 元征地安置费被他人冒用身份领取;原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王玉圣,也因私分征地款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两件事已有官方查实记录,但我本人被克扣、侵占的三万余元征地相关款项,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出面核实与补发。当年我多次前往相关单位沟通此事,过程中遭到工作人员殴打,随后还被处以七日治安拘留,拘留期间被强制安排重体力劳动,这段遭遇给我的身体和精神都留下了长久的伤痛。

失去土地与就业机会后,为了糊口,1995 年我受聘成为七里街道保洁员,双方约定月工资 180 元。而当年阆中市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为 190 元 / 月,我的薪资明显低于法律规定。为此我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仅补发了部分工资差额,未能支持我的全部诉求。随后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诉讼请求也被驳回。我尊重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但时至今日,我依旧对当年薪资核算、用工安排中的疑点心存不解。

2000 年 11 月 27 日傍晚,我结束保洁工作返程途中,遭到四名当地村民围殴。经阆中市白塔卫生院检查诊断,我的左腿腓骨骨折、左手关节错位,全身多处肌腱受损。这场伤害让我落下终身后遗症,每到阴雨天,受伤部位便疼痛难忍。事发后我第一时间报警,辖区派出所到场处置,最终仅有居委会为我垫付 1000 元医疗费,剩余大额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无人承担,涉事人员也未被进一步追责。在此后的数年里,我反复就此次人身伤害问题信访求助,这件事始终没能得到妥善处理。

接连的权益受损让我走投无路,2005 年我前往北京,依法反映多年积累的问题,期间卷入一起冲突案件。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07 年我刑满释放,结合自身亲历的全过程,我认为案件事实认定存在出入,于是按照法定程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最终申诉被依法驳回。我完全尊重各级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但作为事件亲历者,我依旧恳请相关部门能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当年的案件细节再次复核。

刑满回到家乡后,我继续通过正规信访渠道反映问题,但沟通之路并不顺畅。2009 年起,我多次前往阆中市信访局、纪委监委递交书面材料、陈述诉求,过程中多次遇到工作人员阻拦,正常的信访表达渠道受到影响。同时,我作为残疾人依法享受的每月生活补助、低保待遇,实际到手金额和官方公示的发放标准存在明显差额,福利款项发放的合理性一直存疑。

2008 年 “5・12” 地震过后,我的房屋纳入灾后重建范围,上级专项拨付 2.2 万元重建资金。但房屋重建完成后,面积从原有 106.39 平方米缩减至 60 余平方米,且未按照当地常规标准安装天然气。针对重建面积、专项资金使用等问题,我多次咨询、反映,始终没有得到清晰、合理的答复。

2011 年,我的房屋因当地项目被拆迁,屋内电动车、相机、家电等个人财物在拆迁过程中受损。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我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法院依据 “谁主张、谁举证” 的民事诉讼规则,以我未能提交完整佐证材料为由,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理解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也坦然接受判决结果,但财物受损是客观事实,对应的经济损失至今无人弥补。

2016 年,我有一笔 19000 余元的合法债权,经法院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案号为(2016)川 1381 执 1759 号。案件立案后,执行工作人员迟迟未依法采取查询、冻结、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这笔由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至今无法追回。生效判决是群众维权的最后保障,执行环节的停滞,让我的合法权益再次陷入悬空。同年,我的住所被拆除,我没有收到任何拆迁补偿,一度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

2019 年 10 月,我骑自行车行驶在阆中马拉松赛事周边的非机动车道,被当地公安部门认定扰乱赛事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解除拘留后,我认为该行政处罚存在不当,先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历经基层法院、中级法院两级审理,法院以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需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为由,裁定不予立案、驳回上诉。

2017 年至 2020 年,我就征地纠纷、人身伤害、行政拘留、信访履职等十余项诉求,先后发起行政诉讼、再审申请、检察监督等全部法定司法程序。各级法院结合诉讼时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告主体资格等法律条文,全部驳回了我的诉求。我认真学习过《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清楚每一份裁定都是依据现行法律作出,我发自内心尊重所有司法结果。可法律程序走完了,我一名高龄残疾失地农民的实际困境,却没有得到任何化解。

如今我已是 72 岁老人,听力、智力的先天残疾本就让我生活艰难,再加上多年旧伤缠身,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安稳住所,仅靠零星临时救助勉强度日。三十余年的奔波,耗尽了我的精力,却从未磨灭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我可以坦然接受生活的清贫,却无法释怀本应属于自己的权益被长期搁置。这么多年来,我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从未采取聚众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每一次求助、每一次诉讼,都严格走正规流程。

结合自身经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残疾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我在此提出六项理性、合法的诉求,恳请各级职能部门予以考量、处理:

1. 恳请相关部门针对 1992 年征地遗留问题开展全面复核。结合已查实的款项冒领、公职人员私分公款问题,对照阆发(1992)137 号文件要求,核查我本人征地补偿款、自谋职业安置款被克扣的情况,依法补发对应款项,并落实残疾人征地安置、基本生活费等法定政策。

2. 针对 2000 年人身伤害、2011 年拆迁财物受损、“5・12” 地震房屋重建存疑等问题,恳请职能部门重新核查现有证据,结合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拆迁材料等,依法协调落实医疗、财产相关救助与补偿。

3. 恳请法院执行部门重视(2016)川 1381 执 1759 号执行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推进强制执行工作,让生效判决落地,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4. 恳请信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残疾人、普通群众的正常信访渠道,保障公民依法反映诉求的法定权利,优化信访沟通秩序。

5. 恳请民政、残联、街道办事处结合我二级残疾、高龄、生活困难的现状,全面核查低保、残疾人补助的发放情况,落实医疗救助、住房帮扶等惠民政策,保障我的晚年基本生存权益。

6. 针对 2005 年刑事案件及历年涉诉争议案件,我尊重现有司法结论,仅恳请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本着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的原则,对案件细节进行审慎复查。

在此,我作出郑重声明,也是对所有网友、职能部门的承诺:

第一,本文陈述的全部经历、事实均真实客观,附带完整证据链,无夸大、虚构、诬告内容,我自愿为文中所有表述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我始终拥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尊重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的工作职责与判决裁定,发布此文仅为如实反映个人困境,无意抹黑、对抗任何单位与个人;
第三,我将继续恪守法律底线,不会采取过激行为表达诉求,愿意全力配合各级工作组的调查、取证、核实工作;
第四,恳请广大网友理性阅读、文明留言,不信谣、不传谣、不煽动对立,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三十年光阴,从壮年走到暮年,支撑我坚持下来的,是对法治的信任,是普通人对安稳生活的简单渴望。我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是想要一笔被拖欠的补偿、一份被搁置的核查、一个安稳的晚年。我相信,法治的阳光会覆盖每一位普通群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终会被守护。

静候相关部门的回应与处理。



强逼答安置协议理从何来.jpg
腐败案图1.jpg
以维稳为幌子廖劲松.jpg
180元劳动工资表.jpg
清洁工劳动工资表.jpg
劳动争议仲裁费740元.jpg
阆中公安局杜小兵4月份邮件1.jpg
国土资源局徇私舞弊.jpg
关于邹桂君反映其征地农转非土地补偿费未领取的调查情况及意见1.jpg
关于邹桂君反映其征地农转非土地补偿费未领取的调查情况及意见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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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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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举   报

举报人:董朝双,男,现年72岁,住七里海棠村三社。电话:13198822978。
被举报人:张从石、王玉圣,原系国土局副局长即主管拆迁办主任。现任老干局军干所所长。王玉圣原系国土局征地拆迁办事员,任国土局市信访办接访工作人员,涉嫌瞒贪私分公款被开除。
被举报人:李永年,男,86岁,汉族,大专文化,系原七里街道办事处乡长。
案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事实与理由:
三被举报人滥用手中职权、在拆迁方面不依法行政、将我社8位社民以自谋职业为由,给予8人补偿费各8000元。8000元另加2000元的老年人补贴费。而实际这8个村民和老年人未领取分文。此补偿费归自己所有。此外,有名气的个体建筑商许晓燕,冒我社社民邹桂君的名义领走补偿费8000元归己有。(有证据证明证据2009年7月28日调查情况意见书)。
综上,三被举报人借用职务之便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依法提出书面举报,希望阆中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查处。
此致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人:董朝双
2016年12月29日

发表于 2026-6-2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通过网上信访平台反映的“恳请信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残疾人、普通群众的正常信访渠道,保障公民依法反映诉求的法定权利,优化信访沟通秩序”的意见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对信访渠道畅通、群众诉求保障、信访秩序规范等工作开展全面核查梳理,结合《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工作要求,把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合法信访权利作为信访工作的核心任务,持续健全规范化、便民化信访工作体系。 我局全面开通网上信访平台、来访接待大厅、信访热线、书信信访等多元化诉求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信访受理体系,全天候接各类合理诉求。严格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登记、分流、办理、反馈全流程,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切实保障公民反映合理诉求的法定权利。
在信访秩序优化方面,我局严格规范信访沟通办理流程,明确工作人员接待、沟通、答复工作标准,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沟通不畅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作风整治,持续提升信访服务质效,营造规范、有序、高效的信访沟通环境。

发表于 2026-6-2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通过网上信访平台反映的“恳请信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残疾人、普通群众的正常信访渠道,保障公民依法反映诉求的法定权利,优化信访沟通秩序”的意见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对信访渠道畅通、群众诉求保障、信访秩序规范等工作开展全面核查梳理,结合《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工作要求,把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合法信访权利作为信访工作的核心任务,持续健全规范化、便民化信访工作体系。 我局全面开通网上信访平台、来访接待大厅、信访热线、书信信访等多元化诉求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信访受理体系,全天候接各类合理诉求。严格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登记、分流、办理、反馈全流程,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切实保障公民反映合理诉求的法定权利。
      在信访秩序优化方面,我局严格规范信访沟通办理流程,明确工作人员接待、沟通、答复工作标准,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沟通不畅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作风整治,持续提升信访服务质效,营造规范、有序、高效的信访沟通环境。
发表于 2026-6-2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里办事处信访回复王玉圣2.png
发表于 2026-6-2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里办事处信访回复张中实00.png
发表于 2026-6-2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里办事处信访回复王玉圣  3.png

发表于 2026-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6-27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七里街道办事处信访回复不实
      我董朝双于2016年4月13日向省巡视组反映七里以及市国土局相关干部的问题,你处于同年7月19日向我回复,对此回复不服。关于原管委会主任张从石等3人冒领统征安置费的9名自谋职业人员冒领8000元征地补偿费完全是实,胥晓燕户口在城区,根本没有在我七里,冒领8000元补偿费是完全不应该!以我社邹桂君名义领走是千真万确。
    关于张从石、王玉圣、李永年利用职务之便不作为、乱作为,并唆使王玉圣将我殴打!并将我拘留七日,属非法拘留。这全是以上三人诬陷我。
    声称张从石、王玉圣未受过任何处分,以党员身份来掩盖他们所犯下的错误!吹嘘他们的假功绩来搪塞我们市民。原处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唆使社会上一帮流氓把我殴打是真!你处隐瞒、包庇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
    为此事致我不服,逼迫我上北京上访,反遭地方一伙地痞流氓将我推进监狱,过着铁窗生活一年零六个月。这全是以上所谓的领导造成的。
    以上事实真实,我受他们的歧视,需相关领导予以查处。
请上级部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第十组认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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