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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示期过后,她没有等来入职通知。2026年4月,桃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新公告,另一名考生以57.78分进入考察与体检名单。在王依多次反映要求“还回事业编制”后,2026年6月8日,该岗位被公告取消。王依说,她至今没有收到一份正式的书面告知,“我就想知道我的编制去哪了?”(据6月13日大风新闻报道)
公告显示,本次招聘流程包括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重要提示”称:“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额,不进行递补。”
这段话里信息含量很大。王依经历了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就是说经历了完整的流程,却遭遇了不录取的情况。然而,公告中强调不递补,最后比她低3.35分的人却在同一岗位被公示了。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
当地有关部门口头称:“我们招聘的是执业医师,但你的执业资格证上显示的是执业助理医师,不符合入职资格。”问题是,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为什么前期审核没有发现?不能把自己责任,甩锅给求职者承担。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规定,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说不递补最后又递补,对此两级人社部门都称“解释不了”。在当事人一再维权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又承诺可以临时聘用,承诺将来招录助理医师岗位时为其保留。这种做法,符合程序和规范吗?招聘如此草率,是否有“人为控制”之嫌?
据报道,当地人社和卫健局称,系审核人员失误导致;桃山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这还是没有解释为何会有人员递补。事业单位招聘应该公开公平公正,具备权威性和公信力。在审核材料上应该细心把关,按规范和流程办事。如果任意变更,就会导致不公平的现象。相关部门应规范履职,严格招录程序,详细调查事情过程,给出明确且合理的处理结果,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招考的公平公正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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