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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川1424民初579号的原审法院组织召开听证会。
四川眉山丹棱县公民吴朝晖,因为历史原因,原国企单位“丹齿股份有限公司”分得的福利房一直未办《土地使用证》、《房权证》,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在2017年跟吴朝晖遭遇一样的有28户职工,才知道丹棱县人民政府成了一个非法组织叫“丹齿自然人股东临时持股会”。这个非法组织联合丹棱县人民法院,利用法院的权利,违法抢走了我们28户房屋的拆迁款。吴朝晖2021年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然而再审法院依然偏听偏信。故意采纳虚假证据,作出“驳回再审申请”,严重渎职维持原审、二审错误判决。此后吴朝晖一直通过信访、走访、还有书面递交材料的方式行走于丹棱县、眉山市、四川省各个相关部门之间,控诉着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案子不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人为制造冤假错案!吴朝晖对四川省三级法院法官乱行使自由裁量权、滥用职权的行为强烈不满。
今年5月初,中央第七轮巡视组成立并正常工作后,吴朝晖迅速给最高院巡视组邮寄投递了举报材料。很快北京最高院责成四川省高院,监督审查吴朝晖所反映的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于是省高院决定5月28日在丹棱县法院,组织司法对外公开听证会,指定省高院法官来审,立案一庭副庭长唐嘉君,为本次听证会承办法官。结果直到听证会结束,承办该案子的唐嘉君都未露面,他(她)是男是女当事人都不清楚,究竟在怕啥?还是无颜面对当事人及这场假官司?身为人民法院的法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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