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瓴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磷酸二氢钾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2)项目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君乐路4号 (3)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4)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租赁四川省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4300平米,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设备60台套,用于生产磷酸二氢钾,产能5万吨。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瓴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18123026563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君乐路4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四川诚明职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18208151823 4.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根据前文公众意见表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川瓴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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