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虚假答复、涉嫌司法枉法及顶风违纪的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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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晚霞
现就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无视国法底线、背弃司法初心,在信访核查工作中蓄意篡改案件事实、炮制虚假书面答复、刻意包庇过往枉法裁判过错。在国家常态化推进政法反腐、严查司法不公的高压态势之下,该院肆无忌惮顶风违纪、知法犯法,肆意践踏司法公正、侵害企业合法维权权益,性质极其恶劣。本人特此实名向上级领导检举反映,恳请省委领导从严核查、严肃督办、追责问责,铲除司法乱象、纠正冤错案件,捍卫国家司法权威与企业合法权益。具体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6年4月24日高坪区法院蓄意炮制虚假答复,篡改庭审客观事实,明目张胆掩盖自身审理渎职、隐匿关键证据的枉法事实
2026年3月17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向本人出具《关于李晚霞的依法分类受理告知书》,白纸黑字承诺于2026年5月6日前完成核查,并出具正式书面答复。此举本是法院依法纠错、回应群众维权的法定职责,但该院漠视信访权利、敷衍履职、蓄意舞弊,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虚假的《关于李晚霞反映事项的答复意见》,公然违背卷宗客观事实,虚假妄断:本人及其他当事人未在(2012)高坪民初字第793号案件庭审中出示《合股经营协议》,以此粗暴否定本人反映的法院隐匿关键证据、枉法裁判的真实问题。
该虚假答复完全是高坪法院明目张胆的造假瞒骗行为,铁证面前公然撒谎、颠倒黑白。原审原告陈在洋在2012年9月24日庭审结束后,专项向高坪区法院提交《对涉案事实的补充意见》,该卷宗留存原始书证第二页第四条清晰记载:“庭审快结束时,梁自明出具了一份由张汉林、梁自明、陈凌三人签订的合股协议书,该协议与本案无关”。该材料系案件原始归档卷宗,是具备绝对司法效力、无法篡改的铁证,直接坐实《合股经营协议》确已当庭出示,彻底击穿高坪法院的虚假说辞。
尤为恶劣的是,该案庭审已当庭出示真实有效的《合股经营协议》,但承办法官为掩盖个人司法渎职、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刻意选择性采信证据、颠倒黑白、恶意操控案件审理。法院不仅对当庭出示的真实合法的《合股经营协议》拒不采信、拒不记录、不录入庭审笔录、不纳入案件卷宗归档,直接隐匿销毁核心合法证据;反而违规采信了虚假、伪造的《合股扩股经营协议》,以此作为裁判依据作出错误判决。高坪区法院手握司法裁判权,公然抛弃合法真实证据、启用伪造虚假证据,通过篡改案件核心证据、清空真实庭审资料、归档虚假材料的方式,人为制造错案,以此掩盖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事实。其造假撒谎、自我洗白的意图昭然若揭,本质是为当年审理案件时隐匿核心证据、审理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造假、枉法错判的渎职行为掩盖罪责,属于典型的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造假瞒上、欺压维权群众,是严重的司法渎职、权力滥用行为。
二、2026年2月6日高坪区法院公开虚假答复,捏造改判事由、偷换案件本质,刻意掩盖陈年枉法裁判,逃避追责惩处
2026年2月6日,高坪区人民法院在网络公开平台发布虚假《答复意见书》,肆意捏造事实,谎称(2012)高坪民初字第793号案件再审改判的原因是“案件出现新证据”。该说法毫无任何司法卷宗支撑、无任何证据佐证,纯属凭空捏造、蓄意欺瞒上级机关与信访群众,是赤裸裸的虚假公示、欺骗社会公众。
纵观本案全套司法卷宗,自案件审理、上诉至再审终结,全程无任何新增证据、无任何新证据提交与质证记录。本案之所以经由(2019)川民再23号文书依法改判,核心唯一原因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具川检民(行)监[2016]51000000158号民事抗诉书,精准查实(2012)高坪民初字第793号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严重错误、法律适用根本性错误,属于典型的错案、枉法案件,因此依法抗诉启动再审纠错。
高坪区法院刻意篡改案件改判核心事实、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目的就是刻意掩盖自身原审裁判错误、隐瞒司法枉法、程序违法的严重问题,妄图通过虚假答复蒙混过关、逃避司法追责与纪律处分。此种知错不改、造假掩饰、顶风舞弊的行为,彻底背弃了司法公正底线,严重破坏司法审判公信力。
三、高坪区法院顶风违纪,公然违背司法反腐要求,涉嫌违法违规依据
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司法反腐、整治司法不公、严查枉法裁判的高压政治态势下,司法机关本应坚守司法底线、纠错整改、公正履职、实事求是回应群众信访诉求。
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屡次出具虚假书面答复、篡改案件事实、掩盖司法过错、敷衍群众维权诉求,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一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法官必须“秉公办案、不得弄虚作假、恪守职业道德”的履职规定;二是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不实认定、掩盖枉法裁判事实,属于涉嫌枉法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履职,属于严重工作纪律、政治纪律违纪行为。
高坪区人民法院的系列虚假答复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合法维权权益,更是公然漠视中央司法反腐决策部署、挑战法治权威,严重践踏司法公信力,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综上,恳请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本案,依法依规对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虚假答复、掩盖司法枉法、顶风违纪的问题立案核查,彻查(2012)高坪民初字第793号案件审理全过程,纠正司法错误,追责相关失职、渎职工作人员,督促法院正视问题、纠错整改,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反映,恳请批示!
反映单位:南充市桓荣冷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晚霞
日期:2026年5月1日
|附件:
1 . 2026.4.24《关于李晚霞反映事项的答复意见》
2 . 2026.3.17日《依法分类受理告知书》
3 . 2026.2.6日网上《答复意见书》
4 . 2012.9.24日开庭后陈在洋交高坪法院《对涉案事实的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