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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证久拖不办,行政履职岂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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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5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投诉事项


投诉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自规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国家及四川省化解房地产办证难相关政策,对开发商恶意拒不配合办证的行为,不督促、不处置、不启动公告办证程序,导致本人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典型行政不作为、懒政怠政,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二、事实经过1.  本人系广安市广安区锦绣山河珑湾二期业主,所购房屋已交付多年,该小区房屋首次登记(大证)已办理完毕,本人所购房屋合法合规、权属清晰,完全符合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
2.  开发商以要求本人补交房屋面积差价为无理要挟,恶意拒绝配合提交办证相关资料、拒绝到场签字,属于明确的拒不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违法行为。
3.  本人多次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均被工作人员以“必须买卖双方到场”为由无理拒绝,无视开发商恶意拒配合的事实。
4.  本人专程前往市自规局802室反映上述问题,寻求解决路径,但相关工作人员仍未依法履职处理,依旧推诿扯皮,问题至今毫无进展。
三、法律政策依据(现行有效)1.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明确规定:开发企业拒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可单方申请办理,登记机构启动公告程序,公告无异议后依法予以登记;民事纠纷不得作为不予登记的理由。
2.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川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明确规定:已办理首次登记、开发商拒不配合业主办证的,属于房地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权利人可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办理。
四、明确诉求1.  依法认定开发商以补交面积差价为由拒绝配合办证的行为,属于恶意拒不协助业主办证的违法行为。
2.  责令市自规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执行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启动单方申请办证公告程序。
3.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立即为本人单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拖延、推诿。
4.  严禁将房屋面积纠纷与不动产权证办理捆绑,不得违法增设任何办证前置条件,切实保障本人合法办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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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办证,我的房子补了差价就办下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4-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键盘侠吃屎 发表于 2026-4-15 15:55
前几年办证,我的房子补了差价就办下来了

你也是这个小区吗?2025年6月才通知的办证。就喊我们补差价,2016年购房96.16,2018年交房95.06,还退了我们四千多,2025年说办房产证,说面积是96.48了,喊我们补差价,这个二次测量是违规的,明明就把当初半赠送的阳台算进去了。

发表于 2026-4-1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半赠送阳台要拿到证据,销售公司低价引流

 楼主| 发表于 2026-4-1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zjzaes 发表于 2026-4-16 10:24
主要是半赠送阳台要拿到证据,销售公司低价引流

二次测量本身也不合法,也没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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