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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最高法:明确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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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财产赠与无效如何影响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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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法治屏障。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格权是人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具体化,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有力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96万件,年均增长5.1%。坚持公平原则,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大决策部署,修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坚持预防和救济相结合,依法规范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等制度,及时制止不法行为。


  据悉,近五年审结人格权保护禁令申请审查案件3.4万件,年均增长23.8%。强化人格权周延保护,依法审理通过AI技术开发运营“换脸”软件牟利案等涉人工智能侵权、合同纠纷等案件,一以贯之地亮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智能向善的司法态度。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编发典型案例,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司法裁判震慑、引领、教育功能,坚决否定和制裁借助网络肆意诋毁、攻击他人、“唯流量”“抹黑”企业等行为。

  陈宜芳表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人民法院立足国情社情、坚持体系思维、平衡多元价值,贯彻实施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有效实现保障个体权利、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立法宗旨。回应司法实践中涌现的新型、疑难问题,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引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以责任为纽带的健康婚恋观。旗帜鲜明捍卫公序良俗,依法维护婚姻家庭伦理——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司法态度,明确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据介绍,保护个人财产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维护家庭团体利益——在离婚分割父母为子女所购房屋时,明确以出资来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处理;依法支持家务劳动补偿,充分尊重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为家庭的付出。坚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针对家庭暴力举证难的瓶颈问题,明确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进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效能,近五年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5万余份,在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筑牢“隔离墙”。

发表于 2026-4-1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遇到过类似赠与第三者财产的事,还好有这规定能维权,太有用了!

发表于 2026-4-1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打赢这种官司,光靠怀疑不行。得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甚至录音录像都固定下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不正当关系和财产转移行为

发表于 2026-4-1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双方共有所有财产,未经对方同意转给他人均属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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