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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成都市城市更新工作正式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条例》共五章四十条,明确了城市更新是“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功能、环境、品质的建设和治理活动”,涵盖九大类内容。其核心原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规划引领、统筹协调等原则,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共建共享”。
构建系统化实施体系
强化规划引领与全过程管理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构建了科学、系统的规划实施与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更新工作有序、精准推进。
首先是建立“体检—规划—策划—计划—方案”五级联动机制。《条例》要求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其结果作为编制各项规划计划的核心依据。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以市级、区级专项规划为引领,以片区策划方案为统筹,以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为抓手的完整规划实施链条。
其次是突出“留改拆”并举,优先保障民生与安全。《条例》明确了改造提升、保护利用、拆除新建和综合类更新四种实施模式。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必须优先考虑存在安全隐患、居住环境差、设施薄弱、风貌急需整治等民生痛点和发展难点项目。
再者是创新项目实施与主体确定机制。对于权属复杂的项目,《条例》创设了灵活路径:涉及单一权利人的自行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多权利人的协商确定;无法协商且确需更新的,由政府制定规定确定。同时,明确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权利人时应主动更新。
破解核心要素制约
推出一系列突破性支持政策
为有效破解城市更新中的土地、规划、资金等核心要素制约,《条例》推出了一系列突破性支持政策。
在土地和规划管理方面,支持不同用途或多宗经营性建设用地整体供应、同场竞买。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节地模式,可分层设立使用权并一次性整体供应。明确支持土地混合利用,并制定正负面清单。这些规定极大增强了土地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和效率。
围绕实施包容审慎的容积率激励政策,《条例》明确,为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而新增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因保护历史建筑导致容积率受限的,可实行异地补偿;保留的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此外,《条例》致力于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要求政府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等方式参与,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明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享受相关税费优惠。同时,允许物业权利人利用住房公积金、维修资金等用于更新,拓宽了资金来源。
守护千年文脉
多个“禁止”划红线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深刻体现了成都城市更新对历史文化传承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坚守。
《条例》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以危房治理等名义违法违规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禁止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得拆真建假;禁止违规移植砍伐古树名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同时,鼓励在保护前提下对历史建筑、工业遗产进行活化利用,促进历史空间与现代功能融合。这为守护成都千年文脉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条例》将“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确立为基本原则,并专章规定建立健全多元参与机制。要求政府及部门在推进更新活动中必须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鼓励居(村)民委员会、专业经营单位、各类专业人员及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这旨在推动城市更新从政府与市场的“独角戏”,转变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此外,《条例》也提到依托智慧蓉城建设成果,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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