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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虐待动物法草稿规定违法食用猫狗肉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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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郭娟 制图


2008年12月17日晚,广州火车站爱猫人士打出了“拒绝吃猫”的宣传单。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前天,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表示,《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4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到300多封电子邮件和400多个电话,大部分意见比较客观,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他们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说。

鉴于此,项目组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项目组认为,“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因此新起草的法律将贯彻反虐待的原则。目前,该法律专家建议稿已基本完成。

常教授透露,《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常教授说。

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据了解,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等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立法,此法出台有望消除贸易壁垒,提高我国羊绒、羽绒等产品的进出口量。

常纪文教授表示,暂缓制定“动物保护法”,是根据现实情况所作的决定,从长远来看,“动物保护法”仍然需要。(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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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0-1-2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猫狗有救了

发表于 2010-1-2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听到电视里说这事呢,老常忘了,猪也是动物呀,干脆都吃素得了。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0-1-2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我是不吃狗肉、猫肉的

发表于 2010-1-26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无影手


    我也不吃猫肉、狗肉,但觉得老常的这种说法不是很符合常理。

发表于 2010-1-26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你饿没饿,二看你有没有银子,三看你居于什么生存环境

发表于 2010-1-27 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肉好吃,反正我还是要吃的,几千年都可以吃,为什么不吃啊。这辈子变人,万一下辈子变狗被狗吃多划不来啊!立法的没有事情做了,干脆再立几个怪法出来吧,动物保护了,植物也应该保护,干脆稻谷也不要吃了,红苕也不要啃了,你没有听见它们在哭泣吗!

发表于 2010-1-27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赞同楼上的    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   人生都没得多大意义了

发表于 2010-1-2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猫吃狗是个人爱好无需过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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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几位说的都很有道理
但猫狗那么可爱,又通人性,最好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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