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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金粮农贸市场注水猪肉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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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爆料:十年“毒瘤”市场,监管视若无睹

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金粮农贸市场,作为周边居民生鲜肉类的主要采购地,竟长期沦为注水猪肉的集散地。令人震惊的是,这一危害市民舌尖安全的乱象,竟然持续了长达十余年!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民生的市民,我无法理解:为何在当前监管趋严、全城创文创卫的背景下,如此显而易见的食品安全“毒瘤”却能长期存在,且始终无人问津?

现场实锤:触目惊心的“水分肉”

笔者多次实地探访金粮农贸市场,发现部分猪肉摊位存在明显的注水肉特征:

1.肉质惨白:猪肉颜色异常发白,缺乏新鲜猪肉的红润光泽。
2.按压渗水:用手指按压肉块,血水瞬间渗出,肉面湿漉漉。
3.纸巾测试:一张普通纸巾贴在肉面,瞬间被浸透渗透,甚至能拧出水来。

显而易见,这些商贩正在通过非法手段增重牟利,属于《食品安全法》严令禁止的掺杂、掺假行为。购买这种猪肉,不仅消费者多花了冤枉钱,更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长期食用对人体消化系统和肾脏系统危害极大。

监管失守:十余年投诉为何石沉大海?

针对上述问题,居民并非没有投诉。自该市场形成以来,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市市场监管局、金牛区金泉街道市场监管所等多条渠道反复举报。

但结果呢?
举报无效,监管缺位,甚至出现了“象征性回复,实质性无作为”的怪象。

我们看到的是:

1.监管长期缺位:十余年来,未看到针对注水肉的专项雷霆整治。
2.抽检流于形式:即便有监管人员到场,往往也是走马观花,未能进行实质性快检或深度排查。
3.回复敷衍了事:根据过往投诉回复,监管部门的官方回复多为“已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等套话,与群众的切身感受严重不符。

质问监管部门:这是在保护违法商户吗?

金粮农贸市场的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为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及金泉街道市场监管所。面对长达十年的食品安全漏洞,我们不得不提出质疑:

1.履职尽责了吗? 十余年的注水肉,是监管人员没长眼睛,还是手中的监管棒失去了威力?
2.利益输送了吗? 为何违法商贩敢于长期顶风作案?是否存在监管人员的“保护伞”或利益共同体?
3.治理能力在哪? 一个简单的农贸市场注水肉问题,为何多年都解决不了?是懒政怠政,还是能力不足?

法律依据: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工具,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注水肉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理应零容忍,必须立即取缔摊位、没收违法所得、顶格处罚。

市民诉求:亮剑出鞘,还我清白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成都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管局及金牛区人民政府:

1.雷霆出击:立即介入彻查金粮农贸市场,关停所有注水肉摊位,依法严惩不法商贩。
2.严肃问责:对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金泉街道市场监管所长期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启动问责程序,给市民一个交代。
3.长效治理:将金粮农贸市场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建立常态化快检机制,每日公示结果,杜绝乱象反弹。

食品安全无小事。如果连家门口的菜市场都无法保证干净安全,那么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请监管部门不要再做“睁眼瞎”,拿出雷霆手段,彻底铲除这颗食品安全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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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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