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506|评论: 85

15岁男生过斑马线被撞身亡 南部县警方通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3-18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南部公安”公众号消息,3月17日,四川南部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3月16日6时50分许,南部县商贸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

南充111.png
image.png
经查,张某某(男,43岁)驾驶川RK***6号小型轿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将行走在人行横道线上的幸某某(男,15岁)撞倒。随后,幸某某又被对向车道的车辆二次碾压。幸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相关涉事驾驶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经检测,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QQ20260318-062858.png

3月17日,事发地附近一位商户向记者表示,发生事故的斑马线位于一小区出口处,并无红绿灯。附近另外一位商户也向记者证实,该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事发时天还没大亮,当时曾听到“砰”的一声。

视频显示,该学生正沿斑马线过马路,行至道路中心实线处停留等待,并多次张望来往车辆。一辆贴近道路中心线行驶的车辆将其撞至对向车道。

另有多名商户证实,事故发生在泰和新居小区东门门口的斑马线位置,此处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与减速带,也没有过街天桥,距离最近的红绿灯人行道位于斑马线南侧约200米的十字路口这段斑马线已存在多年,是周边居民、学生日常过马路的主要通道。泰和新居小区一名住户透露,该路段此前也发生过交通事故,“其中一起是电瓶车撞到汽车,伤亡情况并不清楚。”
此外,记者注意到,事发路段为双向六车道,斑马线两侧均设有公交站台。道路西侧分布着居民区、餐饮店与超市,东侧为在建奥特莱斯销售中心、搏击俱乐部及停车场等。
截至3月17日17时许,事发路段交通已恢复正常。南部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正针对是否设立信号灯及减速带一事进行研判。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8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8:31
马后炮,将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8:34
天杀的司机,凌迟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8:34
行人过班马线,车让行人,小车司机全责才对,红绿灯为什么停电,连带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8:37
交通部门也有很大责任,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8:44
市政规范化也有极大的问题和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8:46
天杀的司机,就应该判死刑,毁了一家人啊,15岁了家人该是有多伤心

发表于 2026-3-18 0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08
事后全责 ?就算有红绿灯 也别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保管才是正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08
斑马线不让行人应该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08
这起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一样脱不了干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08
南部县的交通状况实在是令人担忧,车辆、行人不按规定通行比比皆是,尤其是那个滨江路情况更加复杂。政府有关部门要多办实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09
礼让行人,任重道远,司机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15
严惩司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21
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为保证行人安全设置限速和红绿灯并设警示牌,确保当地行人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36
班马线没有红绿灯??再安排个减速带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37
交通部门的领导看到这个新闻你们心里过得去不,司机为啥不刹车让孩子过去,太心痛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43
驾车遇斑马线时,如有行人通过,必须停车让行,如无行人通过,也必须减速缓行!跟有没有红绿灯毛关系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43
在忽略他人生命的驾驶员眼中,斑马线并不一定就是安全线,更不一定是生命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3-18 09:50
内地十字路口有好多地方都没有红绿灯,过马路的时候都搞不懂走还是不该走,搞得人心惶惶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