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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委政法委信访答复的严重失实与不公
宣汉县委政法委于2025年12月26日作出的信访答复,通篇回避核心问题、混淆法律逻辑、漠视程序违法,是一份不客观、不公正、不负责的官方回应。该答复不仅未对宣汉县公安局虚假刑事立案、程序倒置等关键违法事实开展实质性核查,反而以“重复信访”“司法裁判维持”为借口,草率认定问题不属实,本质是对违法办案行为的包庇纵容,严重背离信访工作“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基本原则。
答复将公民依法维权简单定性为“重复信访”,直接剥夺信访人申辩与核实权利,未出示任何针对性核查材料、未回应具体程序违法指控,仅以空泛的“未发现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草草结论,属于典型的程序性应付、形式化了结。信访核查的核心是直面问题、还原真相,而非用套话堵回群众诉求,这种回避实质问题的答复,毫无公信力可言。
答复刻意混淆“司法裁判结果”与“公安立案程序合法性”的法律边界,用后续裁判结论倒推前期立案合规,完全无视先捕后立、程序倒置的核心违法事实。刑事诉讼的底线是程序正义,未经合法立案即开展侦查、强制措施,属于根本性程序违法,即便后续历经多级审理,也不能洗白前期违法立案行为。答复以此为依据认定公安办案合法,是对法律程序的公然曲解,更是对法治原则的践踏。
从事实层面看,该答复未对“虚假刑事立案”的具体线索、证据进行任何核实与回应,未指出指控不成立的事实依据与法律条文,仅以笼统结论否定合理诉求,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作为政法监督机关,本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偏违法办案行为,却沦为掩盖程序违法、庇护责任人员的工具,让信访制度沦为“走过场”,严重伤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赖。
这份答复看似程序完备,实则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监督职责失守,既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无法平息群众冤屈。宣汉县公安局虚假立案、程序倒置的违法真相不会因敷衍答复被掩盖,公民合法权利更不应被不当程序侵害。唯有启动独立、全面、深入的重新核查,直面程序违法事实,依法纠正错误、追责问责,才能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严查宣汉县政法委书记丁小平及相关责任人渎职失职,玩勿职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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