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锦江记忆
罗 敏
目 次
一.诗意锦江
二.感恩锦江
三.工作与饭碗
四.锦江路人甲
五.知味锦江
六.酩酊锦江
七.悦读锦江
八.万事谢恩
(6)酩酊锦江
烟、酒、茶,国人三大嗜好。烟为舶来品,酒、茶是国产。
如今三样,戒烟族正在逐渐增扩,而茶客有一部分正在被咖啡一族拐走。
其实,烟,可以不抽就不必抽;茶,可以不饮就不必饮。
惟独酒,是断乎不可不喝的!
何以故?
清人张潮《幽梦影》云:“酒为饮食中尤物”。
尤物,物之极品也,尤物之于人,犹如磁石之于铁屑,未有见其尤物而心不动者。
现实中,但凡真正热爱生命与人生者,未有不贪好这杯中之物的。
我们何曾见个平时滴酒不沾之人脸上闪现过灿烂于内心的微笑?
作为中国人,生在这样一方土地,不识饮酒之乐,不懂杯中之趣,不知醉中之意,人生的愉悦与生命的喜乐,至少已衰减了三分之一!
所以,张潮更进一步说道:“昔人云:‘若无花月美人,不愿生此世界。’予益一语云:‘若无翰墨棋酒,不必定作人身。’”真妙语也!
有时我们细读古人的清言小品,感觉古人比我们今人的日子,过得还要文雅,还要滋润,还有品位。
锦江厂是由上海柴油机厂和无锡油泵油嘴厂负责包建的三线企业,职工有近三分之一来自上海、无锡,他们不仅为内地带来了现代工业文明之光,同时也把他们喜爱的黄酒从他们家乡带到了这地。
八十年代初,成都曾风行过一阵毛梨酒,那酒味道太甜,如喝果汁一般,那时我刚学会喝酒,觉得口感还不错,但后来有传闻说它含铅量过重,于是就再不敢染指了。
进锦江厂后,二食堂常有黄酒售卖,带着试喝看一下的心态,我直接就打了半斤,感觉口感还不错,当下心里很是欢喜。那时也刚刚才学会喝,喝酒的兴致颇浓,同层楼寝室的几个人经常各打一碗端到寝室里头轰饮,我还特意在寝室门的护窗上,写了“醉窝”两个大字。慢慢的,喝黄酒就成了一种习惯。
直至今日,自家喝酒也是常买绍兴黄酒;与朋友吃饭,也习惯提议是否喝黄酒。有一回在上同仁路一家馆子,与散文诗刊主编及一位本地诗人小酌,结果三人六瓶八年古越龙山,轻轻松松,涓滴不剩,很是尽兴。
之所以喜欢黄酒,只是觉得喝黄酒比喝白酒能获得更多的酒趣与醉意。
作为中国国酒,黄酒温和不易醉,爽口润喉,小酌慢饮后的微醺感,给人身心愉悦的美妙;不像白酒,度数高,味烈刺喉,一杯下喉,一股热气直往上冲头,神经顷刻被麻醉,随即头昏脑胀乃至头痛,如此情状,饮者哪还有什么意识去领略醉后微醺的酒国春色?《燕京杂记》有云:“高粱酒谓之干酒,绍兴酒谓之黄酒,高粱饮少辄醉,黄酒不然,故京师尚之,宴客必需。”
何况今日之白酒,多为食用酒精勾兑,酒味单薄寡淡,全无醇香之气;而且,于胃于肝于肾于脑皆有损耗。
喝黄酒放心多了,电视里我也看到过黄酒有做假的报道,但在二者相较取其轻的情况下,无论从养生,还是享受饮中之乐上,黄酒还是我的不二之选。
不过要注意一点的是,现在超市里所售三年花雕,酒味淡而酸,如喝低价啤酒一般,败人口胃得很,只宜作炒菜料酒用。若饮,还得是五年、八年为佳,酒味醇厚,口感丰富,下咽绵柔,且酒香良久。
黄酒越陈越香越妙,十年以上的花雕,价格已昂贵了许多,只能偶尔为之罢了。好的黄酒可以贮藏10年、20年、50年乃至更长时间。超过50年,酒味可能也经变质了。
尝在马叙伦的《石屋余渖》中看到一则记载:“崧生、越园饮酒量皆弘。尝在崧生家,饮百廿年前绍兴酒及七十年前绍兴酒,酒皆成膏矣,非以新酒和之不能饮。百廿年者味极醇,入口几如饮茶, 而齿颊皆芬。”
贮藏了120年、70年的黄酒,“酒皆成膏矣”,那形态应该似川贝枇杷膏样的酽稠吧?但“入口几如饮茶”,想来口感已全无醇香味了。
如今超市中黄酒有多种,但还是得认准绍兴产者为佳。中国人做任何事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三才,但是,在酿酒事情上,则专以地利为其首要。
清人梁章鉅《浪迹丛淡》中有言:“盖山阴、会稽之间,水最宜酒,易地则不能为良,故他府皆有绍兴人如法制酿,而水既不同,味即远逊。”
其《浪迹三谈》又说道:“酒品:随园老人性不近酒,而自称能深知酒味,其称绍兴酒如清官循吏,不参一毫造作,而其味方真,又如名士耆英长留人间,阅尽世故而其质愈厚,故绍兴酒不过五年者不可饮,搀水者亦不能过五年,此真深知绍兴酒之言矣。是则品天下酒者,自宜以绍兴为第一”。
清人所编的《调鼎集》中,有一段绍兴酒专论说:“天下之酒,有灰者甚多,饮之令人发渴,而绍酒独无。天下之酒,甜者居多,饮之令人停中满闷。而绍酒之性,芳香醇烈,走而不守,故嗜之者以为上品,非私评也。”又云:“山阴名东浦者,水力厚,煎酒用镬,不取酒油,较胜于会嵇诸处。其妙,再多饮不上头,不中满,不害酒,是绍兴酒之良德也。忌火炖,亦忌水中久炖;忌过热,亦忌冷饮;忌速饮,亦忌流饮。三、五知己,薄暮之时,正务已毕,偶然相值,随意衔杯。赏奇晰疑,杀刀射复,饮至八分而止。否则,灯下,月下,花下,摊书一本,独自饮之,亦一快事。”
此番酒论,也算精妙,得饮中真趣。
周遭喝黄酒的人不多,多数人不习惯,认为黄酒度数低,与红酒样,喝起来不够劲,还是川酒烧捞捞过瘾得多。
但是,从喝酒的旨趣来看,从体会酒后醉意来讲,我以为慢饮黄酒才是最能体现吃酒精意的。
有一次朋友聚会,我试着提议喝黄酒怎么样,其实我知道他们不会赞同,当然如有人能喝更好。我话音刚落,一位同学“刷”的一声就起来,态度极为果决地否决了我这个提议。他反对的理由不是因为不习惯黄酒的那种口感,而是“四川人还是喝我们四川人的白酒好些。”
他说得那么激动,我还能说什么呢?只是我心头在想,都五六十来岁的人了,还活得这么旗帜鲜明,活得这么“民族”,这么地方,真有你的。朋友聚会,喝个酒,本当随意随性地轻松愉快,你却还时刻不忘站队摆立场,还让自己的屁股决定自己喝什么酒,你究竟累不累啊?!
按《调鼎集》所云:“吾乡绍酒,明以上未之前闻。此时不特不胫而走,几遍天下矣。”又徐珂《清稗类钞•饮食类》记:“越酿著称于通国,出绍兴,脍炙人口矣。故称之者不曰绍兴酒,而日绍兴。”
黄酒在明清之际已通行全国,今人吃酒却还要以地方主义是念,反莫若三四百年前的古人心胸豁达,真咄咄怪事矣!中毒不轻的怪异思维,不可思议!
英国作家和哲学家朱利安•巴吉尼在他的《吃的美德:餐桌上的哲学思考》这本书里还专门有段谈到这类的问题。他说:“对乡土物产的理想化,有可能造就狭隘的心态,把人局限在生养自己的文化当中。……人当然有权从自己所属的文化里获取食物,但原因并不在于这些食物‘更适合’他们所属的文化。硬说香蕉属于非洲人,苹果属于英国人,未免太接近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观念,……我不是说地方主义……只想提醒大家:良性的家乡自豪感,和有害的、分裂的民族主义,有时只有一条微妙的界线。”
“不会随意品尝杯中之物的人,也永远不配品尝人生这杯美酒。”这话听来似乎有点矫情,但恰是有了这点矫情,生活才叫人觉得有点可爱。生活中许多意味,许多情趣,不正是从人为的某些矫情而来的么?
现实生活还是需要一点儿矫情来点缀的,否则生活就完全没了美感。
《混俗颐生录•饮酒消息第二》有云:“酒应星宿,其来远矣。智者饮之则智,愚人饮之则愚。”
人生如酒,惟其善饮者得其醇美;不善饮的,自然苦涩满口了。这世上喝了一辈子酒也没喝出个味道的,多。
酒,天之美禄也,能领受杯中之乐者,当是世间第一快活人。
在锦江厂那么多年,我已习惯喝黄酒。锦江厂也是我品尝人生的第一杯酒,它着实练就了我的酒量,以至于后来在多种杯觥交错的场合,我都有一种自信应付的底气。
更重要的是,正是锦江厂的黄酒,让我对中国的酒文化有了一定的认识。
法国化学家古多华说:“酒反映了人类文明史上的许多东西,它向我们展示了宗教、宇宙、自然、肉体和生命。它是涉及生与死、性、美学、社会和政治的百科全书。”
因此,酒是一种历史,也是一种文化。
几千年华夏文明史,处处都见酒的影踪,时时也闻酒的芬芳。一部中华文化明史,实质上就是一部中华酩酊大醉的历程史。
我国考古学家吴其昌先生1937年曾提出一个观点:“我们祖先最早种稻种黍的目的,是为酿酒而非做饭……吃饭实在是从饮酒中带出来。”
可见中国造酒业先于农业。正是酒催生了我们的农业文明。我们日常用语总是说“饮食”,而不是说“食饮”。何以故?饮先而食后也。一个民族的语言词汇如果不是外来语,它们都是自己历史进程事实的反映。同时,也说明酒对人类语言的影响之深远。
因此,从“尧舜千钟,孔子百觚”,到今日酒民5亿,国人嗜酒之风,赓续几千年乐此不疲;无论觥筹交错的热烈,还是轻啜慢呷的浅醉,饮酒,已固化成中国人独特的文化心理。
希腊德尔斐神庙门前的石柱上刻有三句铭文,第一条是“认识你自己。”
希伯来人说:“敬畏主是智慧的入门,认识至圣者便为聪明。”
中国人的智识,与二者迥异!
有观点认为,中国人是个诗性的族类,多于感性,甚少理性,先天性缺乏逻辑思维和辩证能力。
如若事实果真如此,我倒认为这恰切是中国人之独到处和得益处。何以故?
生命与理性,何者更重要?是让理性生命化,还是使生命理性化?
对于此等烧脑的问题,我们的诗人给出了最好、最简要的答案。中唐诗人白居易在《酒功赞》里写道:“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且饮。”
中国人特有的智识与优越感,在这里得到最极致的表达;中国人独具的生命美学的那种体认性,也被这充满超感的言说得到最充分的展露:个体性生命的支撑,来自于个体性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乎对其生命本质的理性认知。
鲜活的生命个体,对于人生的美感,理性的视角是永远无法理解也无法度量的,它必须是全然而且只能来自于个体性的经验感受。
《生命的悲剧意识》作者乌纳穆诺写道:“生存是一回事,而认知又是另外一回事。凡是属于生命的事物都是反理性的,而不只是非理性的;同样的,凡是理性的事物都是反生命的。”
生命最真实的渴望就是存在,仅仅是存在,是个体生命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此时此刻存在着,而不是理性地在搞清楚人之所以为人之后,才正而八经地去存在的。
因此,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这句理性主义宣言我们完全可以嗤之以鼻,因为对我们而言,这话无疑就是梦中一句呓语罢了;在我们看来,生命的存在感绝不可能是一种明晰的理性思辨所能给出的。
面对现实人生诸多的欠然,我们与其思辨明晰地去忍受,倒不如似是而非地沉醉其中。
中国人非常切实地在一种“我醉故我在”的陶然境界里直觉生命最内核本相,并借此洞悉现实人生的全部意图,从而找到了他们存在的理由及存在的方式。
于是,王佛大说:“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
王卫军云:“酒正自引人着胜地。”
陶渊明曰:“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
杜子美:“浊酒有妙理,庶用慰沉浮。”
……
古人的酒话箴言,将中国生命哲学作了最简约、最精准的诠释。
没有酒的日子,人的肉身与灵魂仿佛都已经离析,而酒后的醉意却又能将人带入一种肉身与灵魂浑然一体的美妙佳境。
其实,中国人天生就是一个存在主义者;我们少有对宇宙星辰、现实人生作过多形而上的探讨;我们实实在在地看重生命的此在性,当下性;在我们眼里,一切理性都是灰色的,惟生命之树常青。
因此,一个中国人的每一次醉酒,并非是在图一时的生物性麻醉,而是要借酒后的醉意去体认一种超然于物性之上的精神愉悦:
“竹林七贤”之刘伶说:“奋髯箕踞,枕曲借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
苏东坡云:“方其寓形于一醉也,齐得丧,忘祸福,等贵贱,等贤愚,同乎万物与造物者游。”
释法常言:“酒天虚无,酒地绵邈,酒国安适,无君臣贵贱之拘,无财利之图,无刑罚之避,陶陶焉,荡荡焉,乐其可得而量也,转而入于飞蝶都,则又蒙腾浩渺而不思觉也。”
……
酒后醉意的那种陶然境界,饮者的精神与肉体均达到一种无与伦比的舒坦与放松,饮者复原了自己日常里不得不隐藏的自我,醉意让人获得一种全然本性上的自由释放,能安然地卸去平常不得不戴齐备的人格面具,心理上的所有警惕都被解除。
一个人要真实地回归自我,要坦然地面对自己,惟有在一种醉意醺然的境界才能完实现。
醉意的世界风光旖旎,饮者感觉人生不再是一味地沉闷与无聊了,生命也不再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盲动;醉意的境况比现实的世界还要真实,为此,人生陡然地变得可以忍受的了。
庄子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
中国人从不刻意哲学地追问生命的标准答案,端端的只认准生命的当下性、即时性,且彻然地将切实的生活态度与练达的人生经验,全然投放到感官与灵智的快适之中,只图能在酒后的貌似颓然的惬意里,直觉生命的本真。
细读品味古人的酒话,我们会深切地感受到那种极度的、惟有吾国人才具有的那种特别的雅致和俏丽;这些酒话,既有对生命之春天妩媚的歌唱,也有对人生之秋日况味的把玩;古人的酒话,真真确确是对人之性灵的抒写,更是对生命之智性的参透。
正因为如此,本来一度觉得盲然虚无的人世,只因为有了酒——这种生命之水——的参与,反而叫人活出一个通脱乐观的现实人生来。这本身就是对生命实相的一个大胆看破,是华夏族人生命智慧的彰显,而正是沐浴着这种特别独有的生存大智慧,中国人开始了他们优雅的一生。这样,饮酒之于我们,便具有了一种终极性的意义。
在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饮黄酒已成为一门独特的生命哲学为国人所信奉,它填补了华夏族先天缺失的宗教性的顶礼膜拜。因此,当一个中国人端起酒杯的时候,他生命里所有机能都被立刻激活,他感觉周遭的一切突然间变得灿烂光明起来,人生中所有的情、韵、味、意,都在一刹那中俱现了,生活里的一切劳苦愁烦、焦虑忧惧与悲情愁怨都哗然一声退去了。
如果把文明比作成一锅豆腐,那黄酒就是一碗卤水,华夏文明就是由黄酒这碗卤水点化凝固而成的。
酒是中国人的灵魂嗜物,它填满了我们灵魂里的每一道缝隙。
一杯酒,映射出了中国文化的全部魅力;一杯酒,呈现出中国人生命的全部丰华。
正是因为有这个看见,我便永远恋着锦江厂的那碗黄酒了。
对于喝黄酒妙趣的理解,我觉得中国园林之父陈从周先生说得最有意思:“在园林里面,喝喝黄酒,听听昆曲,乃人生一大清福也!”
这话,喜欢喝黄酒的人才能体认。
(7)悦读锦江
“食物就如同爱情一样,要么不碰,要么全情投入。”
国际知名室内设计师伊尔莎•克劳福德的这句话,那些年让好多真假吃货们尊崇得不得了。
然而,早在3400年前,神就告诉摩西说:“人活着并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主所说的一切话。”
人在满足精神饥饿的事情上,书籍与食物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刚刚才从阅读的洪荒岁月走过来的我们那一代人,有一天突然发现,附近就有一座藏书丰富的图书馆,那真就是带着一种极度的饥饿感奔向它的了。
锦江厂食堂供应的丰富多样的美食,永远鲜活在感恩知味者的记忆里;而锦江厂工会图书馆几万卷藏书,则在山区灰色暗淡背景里尤其显得灿然可爱,悦人眼目,成了一群山区人精美的精神食粮。
图书馆设在厂工会二楼,进门右边是借书室,左边是报纸杂志阅览室;三楼走廊右墙上有报栏,张挂着《新民晚报》、《上海译报》和《上海青年报》,这三种报纸在当时都是上乘的前沿报纸;阅览室内有多种报刊杂志,整个图书馆当时所收藏书籍有两万多册。
图书馆每周二、四、六晚上6点开放,每个职工凭工作证办理一张借书卡。
锦江厂读书风气浓厚,职工普遍读书热情高,每到图书馆开放之日,馆门尚未打开,门外楼梯上下早就站满了等着借书、还书的人。
锦江厂还一直活跃着一个文学沙龙,听陆仲晖说,他们每月聚会一次,每次聚会,会员或各自畅谈本月读书体会,或品评分享会员新作,文学沙龙还创办了一个内部文学刊物《桥》。
我所接触到的图书馆所藏书刊杂志,主要以社科和文艺类书籍为主,另外还有一些学术性书刊。
图书馆最吸引我的是它众多的外国小说,印象中像哈代、司各特、高尔斯华绥、简•奥斯汀、狄更斯、毛姆、塞万提斯、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莫伯桑、福楼拜、左拉、罗曼•罗兰、加缪、屠格涅夫、陀斯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冈察洛夫、帕斯捷尔纳克、蒲林、歌德、托马斯•曼、米兰•昆德拉、卡夫卡、霍桑、杰克•伦敦、海明威、德莱塞、马克•吐温、梅尔维尔、海勒、福克纳、辛格、塞林格、菲茨杰拉德、夏目涑石、川端康成等十九、二十世纪外国小说家及他们主要作品几乎都有。
图书馆订有不少当时译介外国文学艺术的刊物,如《世界文学(双月刊)》、《外国文艺(双月刊)》、《外国文学季刊》、《春风译丛》、《译林》等;同时,还有大量当时国内主要的大型文学期刊,像《当代》《十月》《收获》《钟山》《花城》《芙蓉》《中篇小说选刊》等等。
那年头武侠热风行华夏,锦江厂工会图书馆所藏新派武侠小说颇为丰厚,金庸、梁羽生、古龙、陈青云、温瑞安、萧逸等著名作家的作品几乎囊括全部,借阅频率也最高,往往是前面那个人刚刚还来,后面一个人马上就借走;书中各种长拳短打、擒拿点穴、鹰爪虎爪、铁沙神掌等拳法招式的描写,一个个看得如醉如痴、神魂颠倒,读者不分男女老少争相先睹为快。
新派武侠小说之所以能风靡全国,这就与国人喜爱嗜酒一样,那是一种生存现状的反映。“侠”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自古就是一种特别的情愫,产生这种特别情愫的缘由,是一种人生理想的投射。
清人张潮《幽梦影》里一句清言,将此中情状说得深透:“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之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
今天是一个讲法治的时代,即使世间不平之事常有,但人却又不能凭一己之力仗剑削平之。因此,人心中诸多的不平块垒郁积于胸,唯以畅饮酒、读武侠来舒解,这于个人、于社会,都不失为一种最安全、最妥贴的情绪释放方式。
除了武侠小说,图书馆中所藏琼瑶、玄小佛、岑凯伦、尤今、亦舒等当时城市言情小说亦多,拥有一定量的女性读者。
刚进厂的那一年,一个中午,从二食堂打饭出来,几个朋友端着饭碗边吃边逛陡溜子的矿贸店,我发现货柜里头居然摆了一本司汤达的《巴马修道院》(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前两天我们刚好在厂招待所看了电视播放的《红与黑》电影,此时看到司汤达的书,自然欢喜激动,便迫不及待的就买了。这书买后,却一直就放着,想到是自己的书,随时都可看,身边不是还有个图书馆可借吗?
然而这一放就是三十多年,直到本世纪都过了十年,我整理书柜,才又把它翻了出来,封面封底已破烂得要脱落了,我只得用一张厚纸重新给它作了包装,顺便还看了下封底的定价:1.85元。那时的书价真是便宜,不过那时的工资也是低得人心凉。这本书的经历,倒是印证了随园主人说的:“书非借不能读也”。
那个时候,刘小枫和朱学勤两位学人名气很盛,二人对陀斯妥耶夫斯基都有所谈论。前者在《拯救与逍遥》里说:在中国,只会产生“硬骨头”的鲁迅精神,而不会产生“软骨头”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精神。后者在《我们需要一场灵魂拷问》这篇文章里写道:“在这片乐感文化而不是罪感文化的土壤上,只有野草般的‘控诉’在疯长,却不见有‘忏悔的黑玫瑰’在开放。”“我们还会不断地出‘诗人’,出‘作家’,却绝不会出陀斯妥耶夫斯基,出罗曼•罗兰,出托尔斯泰!”
正是看了二人的书,于是把图书馆所有陀氏小说,如《罪与罚》、《群魔》、《穷人》、《白夜》、《陀斯妥耶夫斯基中短篇小说选》(上下册)全部翻了个遍。《卡拉马佐夫兄弟》、《地下室手记》和《白痴》,后来我相继在外面书店买到,并同时顺便买了舍斯托夫的《在约伯的天秤上》、赖因哈德•劳特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哲学》及罗赞诺夫《论宗教大法官的传说》等专论陀氏的书。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一句名言:“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一切都被允许了”。陀氏小说中对于有无上帝存在的反复讨论,并因为约伯的无辜受苦、遭受苦难,直接引发了我读圣经的念头。
1985年的一个中午,也是从二食堂打饭出来,在张老头的地摊上看到一本新华出版社出版、(波兰)科西多夫斯基编着的《圣经故事集》,我毫不迟疑地就买了下来。
接下来几天一口气将它翻完。然而,脑袋空空如也,不存一丝毫概念,感觉得就是一个个传奇故事汇编而已,看不出什么奥义来。
还是过了好多年以后,方才有一点晓得,若无圣灵的感动与光照,人是不可能通过阅读就可以理解圣经话语的。
圣经中所说的那位至高至圣者,他不是一个供人随便拿来谈论的一个客观对象;他是一个又真又活的神,是一个有位格、与人说话的神。它的话只是对相信的人才显明它的真意,人若不信,“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它的话向相信的人敞开自己,启示自己,好让那相信的人认识它。
“信则有,不信则无”,这话说的是真的。一个人因为相信,所以他就能够知道;又因为他知道,以至于他更信。所以巴刻说,认识至高者,意味着人要全然的委身与信靠。
我真正拥有第一本圣经还是在许多年以后的2002年春节,在送仙桥旧书市场三十五元买的。
最难忘的还是1984年10月,工会图书馆处理一批旧书旧杂志,我去了两个晚上,选了好几十本,也是我平生一次性买书最多的一次,主要选的是外国小说,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崭新的。除此以外,还挑选了10多本文学期刊,其中有两本后来发觉还是创刊号:一本是1979年11月《译林》的创刊号,头条刊登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的全译本;另一本是1981年7月《外国文学季刊》的创刊号,头条刊登的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全译本。
至于其他,如1981年第1期《十月》中有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1983年第8期《中篇小说选刊》中有程乃珊的《蓝屋》、1984年第2期《十月》中有张贤亮的《绿化树》,他们都是那个特定时代中国文学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作。
陈登原《国史旧闻》本来是一套四册,当时只看到第三册,大略翻了一下,心里便定意以后非要有一套不可,直到2002年才在成都梨花街四川书市完成这个念想。
地处西蜀盆地边垂山区的锦江厂,居然拥有这么一个藏书丰富的图书馆,这实在是上帝给予锦江厂人的一个大恩惠。元魏李永和说:“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这话说得豪迈。
那个时候,这个图书馆在我眼里,它就无异于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的那片“流着奶和蜜”的迦南美地。因此,即使过了许多年,我对这个图书馆依然心心念念。之所以如此,就如清人顾炎武在与友人的一封信中所写道的:“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古人与稽,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几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之士……”
从生存的实情来讲,如今转过头去探看以往,才发现锦江厂的那佛系得无以复加的岁月,算得上是我这一生中真正少有的、也是最难得的一段散焉、闲暇、美好的幸福时光。
我当时真是把这种闲读书作为我唯一的,也是最佳的苟活方式了,因为除此以外,已经找不到没有比这更苟的方式了。
懒散而无目标的慢阅读,是人生的一大享受;没有压力,没有催逼,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无功利性的“悦读”,而当阅读成为一种悦读,阅读就真正成了一种享受了,是灵魂里头的惬意;它已不在只是对了解人类广阔生活面的一种满足,无形里,它也是一种自我转化,一种自我陶铸,成为自我超越当下境遇的一种途径。
英人罗素说过:“所幸福的生活,必然是指安静的生活,原因是只有在安静的气氛中,才能够产生真正的人生乐趣。”
这话我特别喜欢,因为他说得太正点!
清人张潮的《幽梦影》里有一句话非常具有诗意哲理:“闲世人之所忙者,方能忙世人之所闲。”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人热衷或关注的事,与自己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能够悠闲地置身其外,才会有时间、有机会,有心思沉浸于自个的闲情逸享。
在锦江厂的那些日子,对我而言,除了在寝室里头喝黄酒处,最有意思的就是从从容容悠悠闲闲的读小说,感觉得这样的一种现状,也不失为一种特别美好、且为有益的精神寄托。
阅读是一场最佳的有氧运动,书中呼吸的全是被净化、负氧离子含量超高值的空气;而图书馆也就像毛姆说的那样,是一个既安全又温馨的避难所,一个能保护自己的心智,剪断了世间琐事牵扯的地方。
中国人的一生都在为生计而忙活,真正能闲下心来读几本闲书的时间太少了。自从离开锦江厂后,我就再也没有这种惬意闲暇的好时光了,即使偶尔有那么一点,但是那种纯粹散焉的心境,却是无法再有的了。
人生的每一个时段,无论遭际如何,其实都有各自独有的存在价值与意义,而且无法复制拷贝。
稍微仔细省察自己锦江厂的那段日子,我发现,它对于我是有着很大的意义与价值,这个图书馆,让我避免了在那个“穷僻之域”成为一个“面墙之士”,而那段闲读的日子,极大地充实了我以后将要行走之路所必需的知识储量;更甚的是,它直接引领我完全走出了那个时段精神上的“埃及为奴之地”。我甚至认为,去图书馆的那条穿过灯光球场的路,就是我个人的“大马士革之路”。
(8)活泼的盼望
我们每个人的人生路径,都是由造物主为之量身命定,因此,他人的道,我不能走,我的路,他人也不能行。
在这世界,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人是他人,我是我自己,彼此互不所是。
因此,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永远都是踽踽独行在自己的路上,探求自己灵魂安顿处。
奥古斯丁说:“你造我们是为了你,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怀中,便不会安宁。”
本世纪已然过去了四分之一,我们也早已进到了人生的下半场。
该忍耐的我们已经忍耐了,该了断的我们已经了断了,该走的过场我们已经走了,不该错过的酒场一次没落下。
在《昨日的世界》序言里,作家茨威格写道:“半个世纪以内所发生的急剧变迁,大大超过平常十代人的时间内所发生的变化。”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这一代人,一路人生所遇过的奇幻经历,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们经历过一些最荒唐的闹剧,目睹过一些最搞笑的喜剧,也见证过一些最苦痛的悲剧;凡人间所能上演的一切大戏,都在我们这一代人里全部呈献了。历史似乎特为我们这一代摆设了一场最为精彩绝伦的人生视听饕餮盛宴。
因此,我们欢笑过,也悲哀过;我们沉默过,也激动过;我们盲信过,也沉思过;我们期待过,也失望过。
铅灰色的天空已是雨过天晴,中世纪的梦魇已随风飘散,刻进骨髓里的道道印痕,于我们的记忆,依然醒目。
同辈中有不少感叹:无论身体的生长,还是心智的发育,我们这一代人是受过震的,因此,我们是最吃亏的一代,是最划不来的一代,即使我们后来费尽心力急补强修,除了少数天纵英才,普遍都难有大突破。
说什么“敏于志向、钝于禀赋”,想都不要想,它不适用于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我们,它就是一种超现实意义的谈论,因为我们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我们这一代的人生格局,早就被我们出生的时代定格了。即使我们不愿承认,但这的确是个事实。
这样的感叹,既是情有可原;这样的怨言,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倘或我们换了一种方式来看,从我们现有的这个视点转换一种角度去思想,也许得出的结果就不是这般悲观了。
我们之所以在那个年代来到这个世上,也许是老天爷对我们这代人有特别的安排,他特要将我们安放在这个特别的历史节点上,并赋与我们特别的担当:
他要我们这一代人亲历一段人类最特别的历史,要我们作那段历史的见证人;他要让我们这一代亲眼目睹人性中的罪性是如何奴役人自己的;同时,要让我们经验真理的灵如何在一个幽暗的时刻让睡去的灵魂苏醒过来的,并使我们深切理解 “世上所发生的一切事,对那些爱上帝的人,就是上帝按照自己旨意呼召的人,都有益处”(罗八28现代译本)这话是何等的真实在理。
老天爷的安排从来不是像人一样的盲目和随意,而是出于他大能的智慧与美善的旨意。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同样,历史也不可能会出现两个同样的节点;而历史的这个唯一节点,恰巧被我们这一代给碰上了,遭遇了,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奇妙也很幸运的事情吗?!
照此看来,我们才是最有福气的一代,因为我们是老天爷特别拣选的一代。
既是如此,哪还有什么怨言可发的呢?切莫像探春“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似的哀叹自己时乖运拙。
所以,无论我们今生有怎样的遭遇,我们都该感谢老天爷,一切都是他恩赐我们的。
每一代人都有各自的历史遭遇与担当,每一代人都亲历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喜剧,无所谓最幸运的一代,也无所谓最不幸的一代,每个时代都注定要有一代人去经历。
每一代人都是被老天爷置于自己时代的起跑线上,也就说是,每一代人都是从他们的零点开始,都得从自己做起。
一代人的尊严,一如一代人的生存自信,并不能像生物基因那样代代相传。就像祁克果在《恐惧与颤栗》中所说:“没有哪代人有什么不同于先辈的起点。每代人都要从同样的地方出发,如此循环往复,后代却并不比先代走得远。”
细细想来,再看看当下的我们:此时的你我,真个比古人活得更自由、更幸福、更自在吗?倘若除去我们此时所拥有的那几件冷冰冰的家用电器,如果我们仍固执地拒绝生命真光,我们的精神世界是否真的就比古人更为清爽光亮?
感谢老天爷!正是借着你老人家的庇护和拣选,我们这一代人,带着满身的尘土与疲乏,蹒跚趔趄地一步一步,终于捱到了退休年龄。
一旦退休,人生大半是在回忆,少半在继续。
其实,人在五十岁以后,“回忆”这个人生低音伴唱,早就站在后排跃跃欲试候着我们今日的光景了,如今是它的主场,理所当然,是它明声朗气发声的时候。它一上场,便喋喋不休、吧啦吧啦的开始检视我们的往昔,追讨我们的过往,而这样的情状,今后还是一种常态化现象。
回望身后我们所行过的路,我们发现,因为缺失信仰给予人的基本规范,我们对于生活根本无从预设;我们生命起初的憧憬都不可避免地被现实显现为一种无意义的盲动;而另一方面,因为无从预设,生活对于我们又充满太多神秘与诱惑。
生活的逻辑也从来就不与我们的愿想合拍;我们永远都猜不透明天到底是晴还是暗;我们惟一能做而且只能做的,就是一个劲的激励自己:既然作了选择,那就得心甘情愿为这选择而担责,勇于坦然地去承受,去面对。
我们常常都在梦想某一天早上一觉醒来,生活中所有问题都一劳永逸地被搞定了;可我们每一次的醒来,生存性的焦虑又会无情地将我们昨晚所有的梦想摔得七零八碎。
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从起初到现在,我们的生存状况一点都未曾发生改变;生活的无奈,钟摆似的,总在希望与失望的两极间,沉默无语地摇来摆去。
作为一种理性生物,我们今生好像注定要被什么生命的本质啦,生活的真谛啦,人生的价值啦,等等诸如此类劳什子的东西,搞得头昏脑胀疲惫不堪;
我们曾真诚地相信生活的画板,可由我们自己的心态去随意地涂写;可临了我们才发现,所谓“境由心造”的佛语,全然就是一句欺人之谈。
我们一生中有大部分的时间是活在一种不切实际、好高骛远的自我空想之中。我们想当然的那个应然,永远都不会因为我们付出一些努力和热情它就会成为实然,直到我们的心灵已经被折腾得遍体鳞伤,我们才知道这二者间的悬隔,简直犹如地球之南北两极。
无论我们天性乐观,还是生性悲观,但生活的色彩从来不会随我们心态改变而转换。
当有一天我们自以为对生活有了一点认识,怎奈就那么仅仅一个偶然的回头,我们才发现:我们周围空气中的每一颗分子,都充满了生存性的压力。顿时,我们甚感无语。
生活中不时呈现出的种种无常与人为的乖谬,常常令我们感到不寒而栗且手脚无措;而真正让我们潸然泪下的,是在这无常与乖谬面前,我们发现自己在这世上是何等的孤独与无助。
兴许我们有时内心会想到呼唤,想到祈祷;但是,我们此时能向谁来祈祷呢,我们又能向谁来呼唤呢?
我们骨子里头从无始以来就刻意地否定和拒绝那个人类倾诉的聆听者,我们就像一直活在洞穴中的人从来意识不到也看不到有一只伸向我们的拯救之手。
我们甚感难堪的是,我们看清了生活有太多的荒谬与怪诞,但我们生命的发条已经扭紧上满,即使我们一千万个不愿意,我们都还得苦撑下去,因为生活不能因此而熔断,人生还得继续!
此时此刻,我们真正地意识到,人生,整个的,就是一个无止无休永远望不到终点的挣扎:生命不息,挣扎不止。
这般惨淡的光景,如此严酷的现实,对于我们高傲却脆如玻璃的自尊心,那是怎样的一种窘迫与伤害啊!
此情此景,真的就是诗人吉皮乌斯所写到的那种:“我不知道该反抗还是该屈挠,我既没有勇气死,也没有勇气生。”
无助与无力,我们总算真正看清了人在这世上的真实位置:我们这个被造的血肉之躯,是何等的渺小,何等的卑微。
更让人恼火的是,我们知道了真相,却又不能一走了之;我们被逼到了舍斯托夫说的那种绝境:“希望永远地失去了,而生命却孤单地留下来,而且,在前面尚有漫长的生命之路要走。你不能死,即使你不喜欢生。”
著名的人本主义哲学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埃里希•弗罗姆曾这样告诉我们:“一个人能够而且必须使自己在心理上做到,不是去寻找安全感,而是要能够无所畏惧地忍受生命的无常。”
问题是, 我们人自身的这种受造属性,最终还是要将我们身上所有的自信与勇气全部拿走。
人啊,人,你为何是如此这般的敏感,却又是如此这般的脆弱?
生,还是死?是走向虚无,还是迈入意义?
我们来到了一个生命的十字路口,我们要经历一次灵魂意义上的叩问与转向,
我们面临一个真实的帕斯卡式的赌注:我们到了一个决断的时刻——
生活的荒谬与苦难,既可以将人引向堕落的深渊,但同时,也可以将人引向有意义的信仰。
没有信仰,何以谈生命与人生,又何以谈生活的意义?
“有信仰的人不知道绕开苦难的路,但他知道一条穿越苦难的路:在积极的承受中冷静地面对苦难。”汉斯•昆如此说。
当然,生活并不会因人有了一种信仰,它就立刻变得容易起来,世界依然是那个冰冷的模样,现实仍旧是那个狰狞的面孔。
变化的,是我们自己的心态:信仰加增了我们面对现实的勇气和得胜的信心,就像朋霍费尔告诉我们的:“留给我们的,仍然是那条狭窄的路,一条常常未被发现的路——把每一天当成我们最后一天来度过,但同时又怀着信仰和责任感来度过,仿佛辉煌的未来仍然就在前头。”
信仰给人看到,生命是有意义的,而并非是一个“成住坏空”流变不定过程;信仰也给人看到,人的身体也不是什么臭皮囊,而是圣灵的殿:“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住在你们里面”(哥多六19现代译本)。
意识到生命有意义,人生自然就有了盼望。借着信仰的规范,人对自己的生活就能有所预设,生活就有了一种确定性的方向感,从此不再是一种无目的的盲动。
看到了生命的意义,对未来有活泼的盼望,生活生发出动力感,就像特洛尔奇说的:这未来的盼望“刺激人的能力,使他坚强,在不同的经验阶段中使他深信人类的劳苦有至高的,绝对的意义和目的。它就是这样不否认俗世而将人高举到俗世之上。……来生的生活,确是今生生活的激励。”
回忆固然是件惬意的事情,但不是所有回忆都能给予心灵以慰藉,甚至很多过往在今天看来,会显得那么琐碎,那么可笑,那么无意义,那么无聊,甚而有些还会给我们徒增一些莫明其妙的伤感。
然而,无论琐碎也好,可笑也罢,该发生的,该遭遇的,该碰见的,终归是生命里一道必要经历的过场,只要这些经历,以及对这些经历的领悟值得我们去追溯,并且于我们的良心又无亏欠,回忆之于我们,就是一宗生命里最丰厚的不动产,使用得当,那就是一种享受,一种福气,甚至会成为退休生活的一个充电宝。
即使退了休,但人生依然继续,并因着那活泼的盼望而焕发新的生活激情。生活没了激情,生命之树无疑已近枯萎。
加尔文说的:“我们这一辈子就是在预备享受天国的荣耀”。
这样看来,我们眼下的生话,以及我们对眼下生活的态度,对于我们的未来是有着预判功效的。因此,我们须得好好活好我们的人生下半场,尽心尽意尽性地用心灵去享受每一天的阳光。
退休后的生活,不能一味地靠回忆来喂养,过去的日子,有太多因为我们缺乏确定性的预设而被我们过成了垃圾,垃圾是不值得去回味的。
如果我们对于未来真有所指望,我们就会像摩西那样对于时间有一种神性上的尊重及紧迫感。
摩西对上帝祈求:“求你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
每一天对于我们其实都是造物主所赐的恩典,因此每一天对于我们都是弥足的珍贵,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那么每一天里就会有更多的时间被我们有意识地赎回,像使徒说的:你们要“要赎回光阴”(西四5禧年本),换句话说,就是让一天中有更多的时间都被我们的信仰所掌控,不要让宝贵的时间成为垃圾的时间。
马丁•路德说他的“日历中只有两日,即今日和那日;并且,今日是为那日而活。”这话对于今天的我们,是个不可多得榜样和警示。
《在地如在天的日子》一书的作者法兰斯•迪信在书里告诉我们:“你若然已经是属天的人,那么,你可以在迈往天家的路途上,尽情享受这在地如在天的日子!”
作者说的“尽情享受”,是在提醒我们不可轻看上天所赐的每一天,不要纵容自己沉浸于现世的物质享受,而是尽我们所能在有限的一生中,享受信仰带给我们的意义和喜乐,尽心尽性尽力地活出恩典的人生来。就像《诗篇》作者所写的:“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他的一切恩惠”(诗103:2)。
诗人之所以如此激动地赞美造物主,是因为他深切地感受到“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约一16)。
使徒对于恩典也有特别的感动和认知,他说:“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同样的,我们之所以有今天生活,岂不都是造物主之恩所造就的么?
我们每个人的现在,都是上帝量身给予的。我们每个人的精神,智力,理性,盼望,热情,坚忍,运气,大凡我们生命中所有的一切好处,都不在上帝恩典之外。我们相信,上帝的恩典是够我们用的。
因此,“凡事谢恩”,理应是我们对上帝恩典的回应与顺服,更是我们这一生当尽的义务。
为此,我要再次感谢锦江厂,感谢所有那些我曾认识和不曾认识的锦江厂人,造物主正是借着他们的手,在那个特别的年代营造出那个特别的生活环境,让我享受十多年的“锦漂”好时光。
在那里,我品尝过很多美食,我喝过许多黄酒;在那里,我有一段这一生中最真正的慢阅读时间。
既是口福之重重兮,也是眼福之满满。这一份馈赠,这一份所得,值得我一生回味、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