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816|评论: 6

[四川群众呼声] 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负责人张竹、分管负责人董冰在行政诉讼中无正当理...[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2-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侯区区委、区委书记欧昭: 在本人诉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案号:(2025)川0107行初261号)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负责人张竹(局长)以及直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董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司法权威,特此举报。
事实与依据:
一、案件性质明确:本案是因该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直接涉及其核心行政管理职能与工作透明度问题。
二、职责分工清晰:根据该局公开的"领导分工"信息,局长张竹"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对本机关所有行政行为负有最终领导责任;董冰同志则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该项业务的直接分管领导。
三、法律规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此案关系到该局是否依法行政的核心争议,作为负责人的张竹、作为直接分管领导的董冰,理应亲自出庭,就其所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司法审查和询问。
四、出庭意义重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尊重法律、尊重法庭、直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矛盾的重要体现。本案涉及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负责人不出庭,不仅是对司法程序的不尊重,也未能展现积极解决争议、改进工作的态度。
举报诉求: 请求武侯区区委、书记欧昭同志对武侯区司法局负责人张竹、分管负责人董冰在行政诉讼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如查证属实,请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问责,并责令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2-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的规定,您起诉武侯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案号:(2025)川0107行初261号】,已于2026年2月4日在武侯法院开庭审理,武侯区司法局协助分管领导何凌(二级调研员)出庭应诉。同时,感谢您对武侯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已责令区司法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若有问题限期整改

成都市武侯区城运中心
2026年2月9日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6-2-5 16: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你看不到这几个字还是不认识

 楼主| 发表于 2026-2-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邰原乏 发表于 2026-2-5 16:42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你看不到这几个字还是不认识

你睁大的你的眼睛看看: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何凌是不是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发表于 2026-2-10 0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那么出庭的人是不是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有关系吗?哪怕就是委托了个一般工作人员,也没用违反和违背啥啊?
是我读不懂我们汉语言文学了么

发表于 2026-2-10 06: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xjwjwjz 发表于 2026-2-9 10:44
你睁大的你的眼睛看看: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 ...

你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被委托的人必须是负责人么?  c。。。。

 楼主| 发表于 2026-2-1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邰原乏 发表于 2026-2-10 06:51
你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被委托的人必须是负责人么?  c。。。。

谁说必须负责人了,正副局长不参加,也要分管该工作的调研员,睁大你的dog👀看看法律怎么规定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