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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物业乱象已成社会毒瘤,业主已沦为物业提款机,谁来监管物业的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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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新村路 “金穗苑小区”业主 ,我实名在12315和温江区住建、市场监管邮箱多次投诉小区物业违法违纪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行为一直被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恳请有人站出来为老百姓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事实与理由如下:
1,该小区从立项到修建就存在诸多问题,房屋性质混淆不清(售卖的商品房产权为40年),按购房预售合同本应2016年底交的房屋直到2021年才在温江区政府的协调下陆续办理房屋竣工手续。我花80多万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20244月才通知我去收房,由于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等交房手续,还要我从20171月起补缴物业费,我当时就提出异议,延期交房违约金我也不起诉了,物业费就以房产证上竣工日计算。由于没有达成协议,现在钥匙还在物业手里,我至今没有收到房屋。
2,开发商西藏农牧业生产资料成都有限公司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房地产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房屋2021年才竣工验收开发商2016年起就违规交付房屋,温江区住建局不仅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制止,罚款,还纵容包庇,以致在回复业主投诉中出现:一个占地95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的中型小区什么时间竣工验收都不知道的笑话。
3,开发商由于未达到房屋竣工条件,房屋预售合同中通过招投标备案的前期物业公司“四川省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敢进场,也没完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没有和业主签订合规合法的《前期物业合同》。
4开发商为了掩盖逾期交房需承担巨额违约金和高额物业费的事实,2018利用国家取消物业资质评审的契机,盗用业主信息,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伙同社区,街道违规违法成立虚构的业委会,业委会筹备组成员7人中街道1人,能确定是开发商身份的人员4人,业委会人员全部由开发商(物业公司)内定,开发商的项目经理裴建直接担任业委会成员,就连业委会主任都不知道怎么被当选,她当时都不在小区(有电话录音佐证),开发商伪造好业委会成员后用业委主任和会员裴建签订的合同代替《前期物业合同》上传到天府市民云上,这严重与前期物业合同的要件不符,开发商摇身一变就成物业公司了。更过分的是2021年虚构业委会已到期,还用业委会过期公章伪造《金穗苑小区物业合同》(该合同物业经理自己都说无效有录音证据),2份合同里明目张胆的给虚构业委会提取小区公共收益50%不等的办公经费,几年来上百万的公共收益下落不明,2份合同的签订,即未召开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业主参与和过半的业主同意,也未事后公示告知业主和去相关行政部门备案。以上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278,939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第19条、第20条、第24条、第32条、第33条、第36条、第37条、第57条、第59条等规定。利用2份虚构伪造的合同,强行要求业主从20171月起缴纳物业费,把20217月房屋竣工验收前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物业费(即 370 / 年 ×4.5 = 1665 万)非法转嫁给业主。并利用虚构伪造,漏洞百出的合同以开发商的身份恶意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包括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背核心价值观,给业主造成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5,物业现场公示的资料与签订合同的主体不符,提供服务的“金穗苑客户中心”无营业执照,人员无资质证明,收物业费也是金穗苑客户中心”出具的收据,并非西农成都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发票,签订物业合同的西农成都公司地址与现场营业地址不符不知道是否是一个公司。现场公示的服务标准为2级,实际收费标准高于3级上线低于4级收取1.6元/平方米,无收费审批手续长达9年,无人监管,服务质量与成都《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要求1. 综合服务,2. 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3. 装饰装修管理,4. 公共秩序维护,5. 环境卫生维护,6. 绿化养护,7. 创新服务条款)严重不符,甚至拒绝公示公共收益经营情况和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剥夺业主知情权。以上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64条、第65条、第83条等规定,把这些情况投诉到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得到的答复是物业公司该住建管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投诉街道来的更直接我们管不了,你有问题向法院判起诉。
   由于温江区相关部门的懒政和纵容,所有的法律法规在小区物业心中形同虚设,低成本高暴利促成了现在的物业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并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群众的生活品质、城市安全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现在的物业已成为搜刮老百姓钱财的工具,业主已成沦为物业的提款机。
在此强烈建议:1.由纪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物价,街道组成综合执法小组对物业公司来一次彻底的大清理,回归物业公司服务的本质。2,恢复物业资质评审程序,提高物业的准入门槛。3,由政府牵头制定物业费最高限价,并严格按照成都《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要求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而不是现在的物业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监管机制。4,收费按照公摊面积计算而非建筑面积,对空置半年以上的房屋实行物业费减免政策。5,建议小区物业由国家接手成立相应机构,跳过中间商,由街道监管和业主自治相结合,逐渐向市民公园一样由政府兜底,减轻老百姓的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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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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