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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芦山县公安局劳改队在县城西北庙溪山静智寺垦荒 ,有管教干部3 人。
1953年5 月 ,西康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劳改处 ,接管芦山县公安局劳改队 ,就地建立庙溪山农场。1954年夏 ,西康省公安厅决定 ,撤销天全县喇叭河伐木大队和宝兴县灯笼沟伐木大队。将干部和押犯并入庙溪山农场(此处称庙溪区)。年底 ,全场有管教干部45 人 ,有劳改中队5 个 ,就业中队1个 ,卫生所1 个。 1955年5 月后 ,庙溪山农场根据省公安厅、雅安专署的通知 ,在龙门乡纱帽山建两个中队 ,占地5000亩左右;在隆兴乡金龙山磨刀沟建两个中队 ,占地3000亩左右(此二处称金纱区)。川康两省合并后 ,于1956年4 月 ,根据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的通知 ,在天全县大坪山等地建4 个中队 ,占地6000余亩(此处称大坪区)。是年底 ,改为四川省地方国营苗溪茶场。1978年9 月1 日 ,改称四川苗溪茶场。至1985年底 ,全场有干部职工1070人 ,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场部设有科(室)20 个 ,配正副科长、主任。茶场直属大队级机关有医院、子弟校、制茶厂、机械厂、水电厂。茶场下设大队5 个 ,配正副大队长、教导员和行政、技术干部。大队下设中队28 个 ,其中种茶中队19 个 ,种粮菜中队2 个 ,工业中队7 个 ,配中队长、指导员和行政、技术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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